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2.全世界没有哪个民族不知道杀人、奸淫、偷盗和作假证是邪恶的,并且若不立法遏制这些罪恶,国家、共和国、一切形式的社会组织都将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它民族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是罪恶?因此,可能有人会感到奇怪,耶和华竟亲自以如此神奇的方式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法律。但请注意: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仅是文明道德的法律,还是神性律法;违反这些律法不仅是向邻人,或同胞和社会行恶,还得罪神。所以,这些法律通过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发也就成为宗教律法。显然,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旨在成为宗教诫命,也就是为了得救而必须做的事。不过,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我必须先陈明它们的神圣,以清楚说明它们具有宗教色彩。
440.启9:11.“它们有无底坑的使者作它们的王,按着希伯来话,名叫亚巴顿;按着希腊话,他名叫亚玻伦”表那些因欲望而陷入虚假,并通过彻底歪曲圣言而摧毁教会的人就在撒旦的地狱中。“王,就是无底坑的使者”并非表示在那里为王的任何使者,而是表示在其中统治的虚假;因为“王”在正面意义上表示出于对良善的情感而处于真理的人,抽象地说,表示真理本身(20节);而在反面意义上则表示出于对邪恶的欲望而陷入虚假的人,抽象来说,表示虚假本身。“无底坑”表示他们所在撒旦的地狱(387,421节);“名”表示状态的性质(81,122,165节);在希伯来语,“亚巴顿”是指毁灭或毁灭者;在希腊语,“亚玻伦”也是这个意思;这是最表层事物中的虚假,这虚假通过彻底歪曲圣言而毁灭教会。在以下经文中,希伯来语的“亚巴顿”表示毁灭(destruction,或译摧毁、灭亡、灭没):
岂能在灭亡中述说你的信实吗?(诗篇88:11)
在神面前,阴间显露、灭亡也不得遮掩(约伯记26:6);
这本是火焚烧,直到毁灭。(约伯记31:12)
灭没和死亡说。(约伯记28:22)
在其它地方,“地狱(或阴间、阴府)”和“魔鬼”被称为“毁灭”或“毁灭者”(以赛亚书54:16 ;以西结书5:16; 9:1;出埃及记12:13);只是换了一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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