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2.全世界没有哪个民族不知道杀人、奸淫、偷盗和作假证是邪恶的,并且若不立法遏制这些罪恶,国家、共和国、一切形式的社会组织都将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它民族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是罪恶?因此,可能有人会感到奇怪,耶和华竟亲自以如此神奇的方式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法律。但请注意: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仅是文明道德的法律,还是神性律法;违反这些律法不仅是向邻人,或同胞和社会行恶,还得罪神。所以,这些法律通过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发也就成为宗教律法。显然,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旨在成为宗教诫命,也就是为了得救而必须做的事。不过,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我必须先陈明它们的神圣,以清楚说明它们具有宗教色彩。
437.“它们翅膀的声音,好像许多车马奔跑上阵的声音”表他们的推理仿佛源自教义的真理,而这些出于圣言的教义真理都得到了充分理解,他们必为此而激战。“翅膀的声音”表示推理,因为“飞”表示领悟和教导(245,415节);“车”表示教义,稍后就会看到;“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298节);“许多马”表示充分理解;显然,“奔跑上阵”表示战斗的激情。“车”表示教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神的车辇累万盈千,主在他们当中。(诗篇68:17)
耶和华用云彩为车辇,藉着风的翅膀而行。(诗篇104:2,3)
耶和华啊,你乘在马上,你的车是得胜的车。(哈巴谷书3:8)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的车辇像旋风。(以赛亚书66:15)
你们必在我席上饱吃马匹和战车;我必显我的荣耀在列族中。(以西结书39:20,21);
我必除灭以法莲的战车和耶路撒冷的战马。(撒迦利亚书9:10)
我必倾覆列国的宝座,倾覆战车和乘在其中的。(哈该书2:22)
你去设立守望的,使他将所看见的述说;他看见战车和一对马兵,以及骆驼车和人的车,他就说,巴比伦倾倒了,倾倒了!(以赛亚书21:6-7, 9)
由于“以利亚”和“以利沙”代表主的圣言,因而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所有先知也是(8节),所以他们被称为“以色列的战车和它的马兵”,因同样的缘故,以利亚被看到因火车而被接往天上去了,并且以利沙的少年人看见火车和火马围绕以利沙(列王纪下2:11-12; 6:17; 13:14)。此外,其它地方也出现“车或战车”(如以赛亚书31:1; 37:24; 66:20;耶利米书17:25; 22:4; 46:2-3, 8-9; 50:37-38; 51:20-21;以西结书26:7-8, 10-11;但以理书11:40;那鸿书3:1-3;约珥书2:1-5;撒迦利亚书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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