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2.全世界没有哪个民族不知道杀人、奸淫、偷盗和作假证是邪恶的,并且若不立法遏制这些罪恶,国家、共和国、一切形式的社会组织都将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它民族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是罪恶?因此,可能有人会感到奇怪,耶和华竟亲自以如此神奇的方式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法律。但请注意: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仅是文明道德的法律,还是神性律法;违反这些律法不仅是向邻人,或同胞和社会行恶,还得罪神。所以,这些法律通过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发也就成为宗教律法。显然,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旨在成为宗教诫命,也就是为了得救而必须做的事。不过,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我必须先陈明它们的神圣,以清楚说明它们具有宗教色彩。
4.“必要快成的事”表它们必成就,免得教会灭亡。“快成”不是指启示录所预言的事即将速速成就,而是指必定成就,否则教会必要灭亡。神性观念,因而灵义里面没有时间,取而代之的是状态。“快”因涉及时间 ,故表示必定,且提前成就。因为启示录赐于第一世纪,如今十七个世纪已经过去了,由此明显可知,“快成”表示与之对应的事且是必定的。
主的这些话同样包含这样的意思:
若不减少那日子,凡有血气的,总没有一个得救的;只是为选民,那日子必减少了。(马太福音24:22)
这些话的意思是,除非教会提前走到尽头,否则必彻底灭亡。这一章论述了时代的终结和主的到来;时代的终结是指旧教会的最后状态,主的到来是指新教会的状态。
前面说过,神性观念里没有时间,只有过去和未来的一切事的当下,所以诗篇上说:
在你看来,千年如已过的昨日。(诗篇90:4)
我要传圣旨,耶和华曾对我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诗篇2:7)
“今日”是指主到来的当下。正因如此,在圣言中,一个完整的时代被称为“一日”,其最初状态被称为黎明和早晨,其最后状态被称为晚上或黄昏和黑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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