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2.全世界没有哪个民族不知道杀人、奸淫、偷盗和作假证是邪恶的,并且若不立法遏制这些罪恶,国家、共和国、一切形式的社会组织都将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它民族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是罪恶?因此,可能有人会感到奇怪,耶和华竟亲自以如此神奇的方式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法律。但请注意: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仅是文明道德的法律,还是神性律法;违反这些律法不仅是向邻人,或同胞和社会行恶,还得罪神。所以,这些法律通过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发也就成为宗教律法。显然,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旨在成为宗教诫命,也就是为了得救而必须做的事。不过,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我必须先陈明它们的神圣,以清楚说明它们具有宗教色彩。
368.启7:10.“大声喊着说,愿救恩归与坐在宝座上我们的神,也归与羔羊”表发自内心承认主是他们的救主。“大声喊着说”表示发自内心的承认;“救恩归与坐在宝座上我们的神,也归与羔羊”表示主是拯救本身,所有人的拯救都来自祂,因而祂是救主。“坐在宝座上的和羔羊”表示唯独主;“坐在宝座上的”表示祂的神性,万有皆源于祂的神性;“羔羊”表示祂的神性人身(参看273节);这二者之所以都被提及,是因为祂通过万有所源于的其神性凭其神性人身而成为救主。他们为一,这一点从经上说“宝座中间的羔羊”(启示录5:6; 7:17)的地方明显看出来。在圣言中,主经常被称为“拯救或救恩”,以此表示祂是救主;如:
我的救恩必不延迟,我在锡安施行救恩。(以赛亚书46:13)
对锡安的女子说,看哪,你的拯救来到。(以赛亚书62:11)
我叫你施行我的救恩,直到地极。(以赛亚书49:6)
这是耶和华,我们素来等候祂,我们必因祂的救恩欢喜快乐。(以赛亚书25:9)
在希伯来语,“拯救或救恩”被称为“Joschia”,就是耶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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