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2.全世界没有哪个民族不知道杀人、奸淫、偷盗和作假证是邪恶的,并且若不立法遏制这些罪恶,国家、共和国、一切形式的社会组织都将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它民族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是罪恶?因此,可能有人会感到奇怪,耶和华竟亲自以如此神奇的方式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法律。但请注意: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仅是文明道德的法律,还是神性律法;违反这些律法不仅是向邻人,或同胞和社会行恶,还得罪神。所以,这些法律通过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发也就成为宗教律法。显然,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旨在成为宗教诫命,也就是为了得救而必须做的事。不过,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我必须先陈明它们的神圣,以清楚说明它们具有宗教色彩。
361.启7:8.“便雅悯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那些将要在主的新天堂和新教会之人所具有的源自良善、遵循教义的真理生活。当“西布伦”表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之爱,“约瑟”表示良善与真理的教义时,“便雅悯”因在这个系列中排在第三位,故表示源自良善的真理生活。“便雅悯”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他是最后生的,被他父亲称为“右手之子”(创世记35:18),“右手之子”表示源自良善的真理,故他的支派也住在耶路撒冷四围,耶路撒冷是犹大所在之地,耶路撒冷城表示教会的教义,它的四围表示出自教义的事物(参看约书亚记18:11-28;耶利米书17:26; 32:8, 44; 33:13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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