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2.全世界没有哪个民族不知道杀人、奸淫、偷盗和作假证是邪恶的,并且若不立法遏制这些罪恶,国家、共和国、一切形式的社会组织都将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它民族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是罪恶?因此,可能有人会感到奇怪,耶和华竟亲自以如此神奇的方式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法律。但请注意: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仅是文明道德的法律,还是神性律法;违反这些律法不仅是向邻人,或同胞和社会行恶,还得罪神。所以,这些法律通过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发也就成为宗教律法。显然,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旨在成为宗教诫命,也就是为了得救而必须做的事。不过,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我必须先陈明它们的神圣,以清楚说明它们具有宗教色彩。
354.“拿弗他利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那些将要在主的新天堂和新教会之人所具有的对功用和何为功用的领悟。在至高意义上,“拿弗他利”表示主的神性人身的固有能力;在属灵意义上,表示试探并得胜;在属世意义上,表示属世人的抵制;因为他因相争而得名。但此处“拿弗他利”表示对功用,以及何为功用的领悟,因为在次序上他在亚设之后,而亚设表示对功用之爱;还因为凡在试探中得胜的人都有对功用的内在领悟;事实上,心智的内层通过试探被打开。他们所拥有的领悟在耶利米书(31:33,34)有所描述;他们内心能感觉到何为良善,也能明白何为真理。“拿弗他利支派”表示天使和世人的这种领悟,这一点可从圣言中的这些事得以证实:
拿弗他利人在田野的高处。(士师记5:18)
“田野”的高处是指在领悟方面的教会内在。
拿弗他利啊,你足沾恩惠,满得耶和华的福,可以得西方和南方为业。(申命记33:23)
“得西方”是指热爱服侍的良善,“得南方”是指智慧之光,也就是这种领悟。拿弗他利是只释放的母鹿,发出嘉美的言语。(创世记49:21)
此处描述了试探后的状态,即出于领悟的自由雄辩。
经上还记着说:
拿弗他利支派的一个人满有智慧、聪明、技能,在所罗门的殿中作各样的铜工。(列王纪上7:14)
就名字和支派而言,圣言的历史书部分和预言部分的含义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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