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2.全世界没有哪个民族不知道杀人、奸淫、偷盗和作假证是邪恶的,并且若不立法遏制这些罪恶,国家、共和国、一切形式的社会组织都将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它民族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是罪恶?因此,可能有人会感到奇怪,耶和华竟亲自以如此神奇的方式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法律。但请注意: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仅是文明道德的法律,还是神性律法;违反这些律法不仅是向邻人,或同胞和社会行恶,还得罪神。所以,这些法律通过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发也就成为宗教律法。显然,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旨在成为宗教诫命,也就是为了得救而必须做的事。不过,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我必须先陈明它们的神圣,以清楚说明它们具有宗教色彩。
344.启7:2.“我又看见另有一位天使,从日出之地上来”表主预备并管控。此处“天使”表示主的神性之爱,因为祂“从日出之地上来”;“从日出之地”或从东方,就是从神性之爱;因为在灵界,主就是太阳和东方,就神性之爱而言也被如此称呼。祂在预备并管控,这一点从祂吩咐四位天使“不可伤害地、海,等神的众仆人额上被盖上印”明显看出来。“天使”或“使者”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面前的使者拯救他们;祂以慈爱和怜悯救赎他们,在古时的日子常保抱他们、怀搋他们。(以赛亚书63:9)
救赎我脱离一切患难的那使者赐福与他们。(创世记48:16)
你们所寻求的主必忽然来到祂的殿,立约的使者,就是你们所仰慕的。(玛拉基书3:1)
看哪!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在路上保护你,因为我的名就在他中间。(出埃及记23:20-23)
在希伯来语,“天使”和“被差遣的”用是一个词来表达;正因如此,主经常自称是“父所差来的”,以此来表示祂的神性人身。不过,就相对意义而言,“天使或使者”是指凡接受主的人,无论在天堂还是在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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