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2.全世界没有哪个民族不知道杀人、奸淫、偷盗和作假证是邪恶的,并且若不立法遏制这些罪恶,国家、共和国、一切形式的社会组织都将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它民族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是罪恶?因此,可能有人会感到奇怪,耶和华竟亲自以如此神奇的方式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法律。但请注意: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仅是文明道德的法律,还是神性律法;违反这些律法不仅是向邻人,或同胞和社会行恶,还得罪神。所以,这些法律通过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发也就成为宗教律法。显然,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旨在成为宗教诫命,也就是为了得救而必须做的事。不过,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我必须先陈明它们的神圣,以清楚说明它们具有宗教色彩。
263.“因为找不到配展开、配阅读、配观看那书卷的,我就大哭”表内心的悲伤,因为若没有人能行,所有人都必灭亡。显然,“大哭”是指内心的悲伤。他心里悲伤,是因为若没有人能行,所有人都必灭亡。因为天上和地上的一切事物若不通过最后审判而恢复秩序,灭亡是必然的。事实上,启示录论述的是教会走向终结时的最后状态,主以下面这些话描述了该状态的性质:
那时必有大灾难,从世界的起头直到如今,没有这样的灾难,将来也必没有。若不减少那日子,凡有血气的,总没有一个得救的。(马太福音24:21, 22)
这些话就论及当审判进行时,教会的末期。
这就是如今教会的状态,这一点仅以下考虑便可知晓:基督教界的绝大部分被那些篡夺主的神性权柄之人占领,他们想要被崇拜为神,祈求死人,却几乎没有人祈求主。教会中其余的人则将神一分为三,将主一分为二,称得救不在于生命的修正,而在于口头的虔诚,因而不在于悔改,却在于确信他们已称义成圣,只要他们合掌仰望,例行祷告即可。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