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2.全世界没有哪个民族不知道杀人、奸淫、偷盗和作假证是邪恶的,并且若不立法遏制这些罪恶,国家、共和国、一切形式的社会组织都将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它民族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是罪恶?因此,可能有人会感到奇怪,耶和华竟亲自以如此神奇的方式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法律。但请注意: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仅是文明道德的法律,还是神性律法;违反这些律法不仅是向邻人,或同胞和社会行恶,还得罪神。所以,这些法律通过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发也就成为宗教律法。显然,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旨在成为宗教诫命,也就是为了得救而必须做的事。不过,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我必须先陈明它们的神圣,以清楚说明它们具有宗教色彩。
121.“并赐他一块白石”表赞同并与良善结合的真理。“一块白石”之所以具有这样的含义,是因为过去人们收集小石头来投票表决,而白石表赞同票。“白石”之所以表赞同的真理,是因为“白”论及真理(167, 379节)。所以,“白石”表赞同良善的真理,以及与良善结合的真理,因为良善吸引真理,与之结合。凡良善无不爱慕真理,并与诸如与其一致的真理结合,尤其是属天之爱的良善;这种良善与真理以合而为一的方式进行结合。因此,他们唯独通过良善来看待真理。这些人就是那些“律法写在心上”的人所指的。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记着说: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当中,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邻舍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所有人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34)
第三层天的所有天使都是如此。他们不通过任何记忆谈论真理,而是一听到别人谈论真理,尤其在阅读圣言时,就能清楚看到它们。原因在于,他们处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中。那些在世时唯独靠近主,并因遵行圣言的真理而做出善行之人就会变得如此。关于他们的一些情况,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5-26, 270-271节)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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