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2.全世界没有哪个民族不知道杀人、奸淫、偷盗和作假证是邪恶的,并且若不立法遏制这些罪恶,国家、共和国、一切形式的社会组织都将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它民族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是罪恶?因此,可能有人会感到奇怪,耶和华竟亲自以如此神奇的方式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法律。但请注意: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仅是文明道德的法律,还是神性律法;违反这些律法不仅是向邻人,或同胞和社会行恶,还得罪神。所以,这些法律通过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发也就成为宗教律法。显然,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旨在成为宗教诫命,也就是为了得救而必须做的事。不过,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我必须先陈明它们的神圣,以清楚说明它们具有宗教色彩。
L5.在这些经文中,“日”和“时”表示主的降临。黑暗或幽暗、无光、荒废、罪孽尽头和毁灭之“日”或“时”表示主的降临,这时祂不再为人所知,因而教会的东西荡然无存。残忍和可畏的日子,烈怒、怒气、混乱、察罚、献祭、报应、困苦、战争、呼叫的日子表示主降临审判。主降临建立一个新教会,该教会将承认祂是救赎主和救主,由惟独尊崇耶和华的那一日来表示;在这日,耶和华的枝子必华美荣耀;在这日,义人要发旺;在这日,祂必养活,寻找祂的羊,立一个新约;在这日,大山要滴新酒或甜酒;在这日,必有活水从耶路撒冷出来;在这日,他们必仰望以色列的神,以及许多类似的话。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