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章 从外在意义和内在意义来解释的《教理问答》或十诫
282.全世界没有一个民族不知道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是邪恶,任何国家、共和国或州和社会组织形式,若不立法禁止这些邪恶,注定会失败或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他所有民族都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事是邪恶?因此,有人可能会惊讶地发现,耶和华亲自从西乃山上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了在世上得到如此普遍认可的法律。但请听好: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是文明和道德的法律,也是神性律法;违反它们不仅是对邻舍行恶,即对同胞和社会行恶,也是得罪神。因此,当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法律时,它们也成了宗教律法。很明显,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是作为宗教原则来吩咐的,是为救赎而必须遵行的。但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必须先说一说它们的神圣性,以清楚表明,宗教在它们里面,或说它们本质上是宗教性的。
620.没有真理,重生是不可能的,信仰通过真理形成,这一点可通过以下对比来说明。这就像人类心智没有理解力一样不可能;因为理解力通过真理形成,因而教导当信什么、做什么,以及什么是重生,它是如何实现的。没有真理,重生是不可能的,就像没有阳光,动物的活跃和树木的生长是不可能的一样;因为如果太阳在发热的同时不发光,那么它就会变得“像毛布”(如启示录6:12所描述的),并变为黑暗(约珥书2:10, 31),因此纯粹的黑暗会临到地上(约珥书3:15)。没有发光的真理,人也是如此;因为真理之光从灵界的太阳流出,这太阳就是主。如果属灵之光没有从它流入人类心智,那么教会将处于完全的黑暗,或处于日全食的阴影中。没有真理的教导和引领,通过信仰和仁爱实现的重生,就像没有舵,或没有指南针和航海图而在大海上航行;它也像夜间在黑暗的森林里骑行。对那些不在真理中,而是在他们以之为真理的虚假中的人来说,心智的内在视觉好比那些视神经受阻之人的视觉;在这种被医生称为黑朦症和清滴盲的失明疾病中,眼睛看起来仍是健全的,功能似乎也正常,但它什么都看不见。对那些缺乏真理的人来说,理性或理智官能在上面受到阻碍,只在下面被打开;所以,理性之光变得像病眼的光;因此,他们的一切观点或判断都只是想象的,是由纯粹的谬误或妄想形成的。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就像占星家一样,拿着长筒望远镜站在市场上,发出毫无意义的预言。除非主揭示了来自圣言的真正真理,否则所有神学的学生都会变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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