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章 从外在意义和内在意义来解释的《教理问答》或十诫
282.全世界没有一个民族不知道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是邪恶,任何国家、共和国或州和社会组织形式,若不立法禁止这些邪恶,注定会失败或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他所有民族都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事是邪恶?因此,有人可能会惊讶地发现,耶和华亲自从西乃山上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了在世上得到如此普遍认可的法律。但请听好: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是文明和道德的法律,也是神性律法;违反它们不仅是对邻舍行恶,即对同胞和社会行恶,也是得罪神。因此,当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法律时,它们也成了宗教律法。很明显,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是作为宗教原则来吩咐的,是为救赎而必须遵行的。但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必须先说一说它们的神圣性,以清楚表明,宗教在它们里面,或说它们本质上是宗教性的。
437.如今人们以为,仁爱只在于行善,然后人就不作恶了;因此,仁爱的第一步是行善,第二步是不作恶。然而,事实恰恰相反:仁爱的第一步是除恶,第二步是行善。因为在灵界,并由此也在自然界的一个普遍法则是:人越不意愿邪恶,就越意愿良善;因此,他越远离一切邪恶从中升起的地狱,就越转向一切良善从中降下的天堂;所以,人越弃绝魔鬼,就越被主接受。人不能站在这两者之间,头朝两边转动,同时向两者祷告。论到这种人,主说:
我知道你的作为,你也不冷也不热;巴不得你或冷或热。这样,你既是温的,也不冷也不热,我就要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启示录3:15-16)
谁能带着自己的队伍驰骋在两军之间,两边都支持呢?谁能对邻舍既怀有恶意,同时又怀有善意呢?这时,邪恶岂不隐藏在良善里面吗?尽管如此隐藏自己的邪恶没有出现在人的行为中,但当一个人仔细检查这些行为时,它就会在许多细节上表现出来。主说:
一个仆人不能服侍两个主……你们不能又服侍神,又服侍玛门。(路加福音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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