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章 从外在意义和内在意义来解释的《教理问答》或十诫
282.全世界没有一个民族不知道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是邪恶,任何国家、共和国或州和社会组织形式,若不立法禁止这些邪恶,注定会失败或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他所有民族都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事是邪恶?因此,有人可能会惊讶地发现,耶和华亲自从西乃山上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了在世上得到如此普遍认可的法律。但请听好: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是文明和道德的法律,也是神性律法;违反它们不仅是对邻舍行恶,即对同胞和社会行恶,也是得罪神。因此,当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法律时,它们也成了宗教律法。很明显,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是作为宗教原则来吩咐的,是为救赎而必须遵行的。但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必须先说一说它们的神圣性,以清楚表明,宗教在它们里面,或说它们本质上是宗教性的。
VI.就本身而言,或严格来说,爱邻舍不是爱这个人,而是爱这个人里面的良善
417.众所周知,人之所以是人,不是因为他有人的脸和人的身体,而是因为他理解力的智慧和意愿的良善。随着这些的品质上升,或这些朝完美上升,他越来越成为一个人。人出生时比任何动物都更野蛮,但他通过各种教导成为一个人;因为他的心智是通过接受教导而形成的,人因他的心智并照着这心智的性质而为一个人。有些动物的脸类似人类的脸,但这些动物没有理解力,或出于理解力做事的能力;但它们出于它们的属世之爱所激发的本能行动。区别在于,动物通过声音来表达它的爱之情感,而人则随着这些情感在思维中形成而说出它们,或说使它们成为思维的主题,并通过言语表达出来。此外,动物脸朝下看向地面,而人脸朝上仰望天空和他周围的一切。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人只有在出于健全的理性说话,并仰望他在天堂的住所时,才是一个人;而他越出于扭曲的理性说话,只关注他在世上的住所,就越不是一个人。然而,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他也是一个潜在的人,尽管不是实际上的人,因为每个人都享有理解真理和意愿良善的能力;但只要他不愿意实行良善和理解真理,他就只能在外在上冒充人,扮演猿猴,或过着猿猴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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