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2.全世界没有哪个民族不知道杀人、奸淫、偷盗和作假证是邪恶的,并且若不立法遏制这些罪恶,国家、共和国、一切形式的社会组织都将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它民族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是罪恶?因此,可能有人会感到奇怪,耶和华竟亲自以如此神奇的方式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法律。但请注意: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仅是文明道德的法律,还是神性律法;违反这些律法不仅是向邻人,或同胞和社会行恶,还得罪神。所以,这些法律通过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发也就成为宗教律法。显然,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旨在成为宗教诫命,也就是为了得救而必须做的事。不过,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我必须先陈明它们的神圣,以清楚说明它们具有宗教色彩。
38.⑵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为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众所周知,一切事物都关乎良善和真理,这是万物源于爱和智慧的证据。从爱发出的每一个事物都被称为良善,因为它能被感受到,并且爱借以显明自身的快乐就是每个人的良善。而从智慧发出的每一个事物都被称为真理,因为智慧唯独由真理构成,并使它的物体沐浴在愉悦之光中。这愉悦被感知时,就是良善所产生的真理。因此,爱是各种良善的复合物,智慧是各种真理的复合物。但这二者皆来自神,神是爱本身,因而是良善本身,是智慧本身,因而是真理本身。正因如此,教会有两大要素,被称为仁与信。这仁与信构成教会的整体结构,并存在于其每一个部分中。原因在于,教会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仁,被称作仁;教会的一切真理都属于信,被称作信。正是爱的快乐,也就是仁的快乐,使得快乐被称为良善;正是智慧的愉悦,也就是信的愉悦,使得真理被称为真理。因为赋予良善和真理生命的,是快乐和愉悦。若非它们通过这一源头拥有生命,各种良善和真理可以说毫无生命可言,就是一片不毛之地。
不过,爱的快乐有两种,即善爱的快乐和恶爱的快乐;而看似属于智慧的愉悦也有两种,即信真理的愉悦和信虚假的愉悦。爱的这两种快乐由于它们所产生的感受而被拥有它们的人视为良善;而信的这两种愉悦则由于它们所引起的觉察也被称为良善。但由于它们在理解力中,故它们其实是真理。然而,它们却是对立面,其中一种爱的良善是良善,另一种则是邪恶;其中一种信的真理是真理,而另一种则是虚假。其快乐本质上是良善的爱就象太阳的热,它会作用于肥沃的土壤、有用的树种和农作物,带来生机和出产。它的力量所到之处都变得象伊甸园,就是耶和华的园子,也象迦南地。而这爱之真理的愉悦则象春光,或象光流入盛满美丽鲜花的水晶花瓶,当花瓶被打开时,芳香四溢。然而,恶爱的快乐就象烤焦和毁灭的太阳之热,或这热作用于不毛之地和有害树种,如荆棘等。它的力量所到之处会制造阿拉伯沙漠,其中遍布毒蛇和火蛇。虚假的愉悦则象冬光,或象光流入满是蛆虫和恶臭爬行物的醋瓶。
要知道,每一种良善都通过真理形成,并以真理为衣包裹自身,从而与其它良善区别开来。而且,属于同一家族的一系列良善会将自己打包成捆,并覆上覆盖物,以使自己有别于其它家族。它们的这种形成方式可用人体的各个部位来说明。人的心智也是同样的情形,原因在于,心智的一切和人体的一切具有永恒不变的对应关系。由此可知,人的心智是由属灵的实质从内在、属世的实质从外在、最后由物质组织起来的。心智的快乐若是良善的,那么该心智就是由诸如存在于天堂中的那类属灵实质形成;而心智的快乐若是邪恶的,那么该心智就是由诸如存在于地狱中的那类属灵实质形成,其邪恶通过虚假被打包成捆。而前一种心智中的良善则通过真理被打包成捆。由于各种良善与邪恶都被打包成捆,故主说:
稗子要褥出来,捆成捆,留着烧,叫人跌倒的和作恶的,也要这样挑出来。(马太福音13:30,40,41;约翰福音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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