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章 从外在意义和内在意义来解释的《教理问答》或十诫
282.全世界没有一个民族不知道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是邪恶,任何国家、共和国或州和社会组织形式,若不立法禁止这些邪恶,注定会失败或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他所有民族都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事是邪恶?因此,有人可能会惊讶地发现,耶和华亲自从西乃山上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了在世上得到如此普遍认可的法律。但请听好: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是文明和道德的法律,也是神性律法;违反它们不仅是对邻舍行恶,即对同胞和社会行恶,也是得罪神。因此,当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法律时,它们也成了宗教律法。很明显,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是作为宗教原则来吩咐的,是为救赎而必须遵行的。但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必须先说一说它们的神圣性,以清楚表明,宗教在它们里面,或说它们本质上是宗教性的。
181.但问题是,流出或产生诸如但以理书(9:27)所描述的“荒凉的可憎”,和“从来没有,将来也不会有的灾难”(马太福音24:21)的实际源头是什么呢?答案是:它来自整个基督教界的普遍信仰,以及根据传统,来自它的流注、运作和归算。令人惊异的是,唯信称义的教义(然而,这种信仰不是信仰,只是一种幻想或幻觉)掌控了基督教会中的教义的一切要点,或说被视为基督教会中的一切;也就是说,对神职人员,或圣职品级来说,它几乎作为唯一的神学原则或要义来掌权。大学里所有神学系的年轻学生都热切地学习、吸收,并在内心消化这教义,后来仿佛受到天堂智慧的启发,在教会教导它,并在他们的书中发表。他们通过它努力追求并获得卓越学识的名声、声誉、荣耀或称赞;文凭、学位和奖励也因此被赋予他们,尽管因这唯信,今天日头都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从天上坠落,天势都震动了(马太福音24:29)。我已经得到绝对的证据,证明如今这信仰的教义已经如此蒙蔽了人们的心智,使它们变暗,以至于他们不愿、因而可以说不能在阳光或月光下从内在看到任何神性真理,只能通过夜里的炉火之光在纯粗糙的表面上,或以粗略的轮廓从外在来观看。因此,我可以肯定地说,如果关于仁与信的真正结合,关于天堂与地狱、主、死后生活、永恒幸福的神性真理用银字母写出来,然后从天上降下来,那么那些坚持唯信称义、唯信成圣的人不会认为它们值得阅读。但如果关于唯信称义的论文从地狱中发上来,情况就完全不同了;他们会接受并亲吻它,然后揣在怀里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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