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82

第五章 从外在意义

第五章  从外在意义和内在意义来解释的《教理问答》或十诫

282.全世界没有一个民族不知道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是邪恶,任何国家、共和国或州和社会组织形式,若不立法禁止这些邪恶,注定会失败或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他所有民族都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事是邪恶?因此,有人可能会惊讶地发现,耶和华亲自从西乃山上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了在世上得到如此普遍认可的法律。但请听好: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是文明和道德的法律,也是神性律法;违反它们不仅是对邻舍行恶,即对同胞和社会行恶,也是得罪神。因此,当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法律时,它们也成了宗教律法。很明显,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是作为宗教原则来吩咐的,是为救赎而必须遵行的。但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必须先说一说它们的神圣性,以清楚表明,宗教在它们里面,或说它们本质上是宗教性的。


真实的基督教 #164

164.(1)有一个

164.(1)有一个神性三位一体,即父、子和圣灵。这一点从圣言,尤其从以下经文很清楚地看出来:

天使加百列对马利亚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

此处提到这三者:至高者,即父神,圣灵和神的儿子。马太福音:

耶稣受了洗,看哪,天开了,约翰就看见圣灵仿佛鸽子降下,落在祂身上,看哪,从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马太福音3:16, 17; 马可福音1:10, 11; 约翰福音1:32)

这一点从主对门徒说的这些话更明显地看出来:

你们要去,使所有民族都作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马太福音28:19)

这一点从约翰一书中的这些话尤其明显看出来:

天上作见证的有三,就是父、圣言和圣灵。(约翰一书5:7)

此外,主向父祷告,谈到了祂,并与祂说话,说祂会差圣灵来,也的确差来了。最后,使徒在他们的书信中经常提到父、子和圣灵。由此清楚可知,有一个神性三位一体,即父、子和圣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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