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章 从外在意义和内在意义来解释的《教理问答》或十诫
282.全世界没有一个民族不知道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是邪恶,任何国家、共和国或州和社会组织形式,若不立法禁止这些邪恶,注定会失败或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他所有民族都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事是邪恶?因此,有人可能会惊讶地发现,耶和华亲自从西乃山上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了在世上得到如此普遍认可的法律。但请听好: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是文明和道德的法律,也是神性律法;违反它们不仅是对邻舍行恶,即对同胞和社会行恶,也是得罪神。因此,当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法律时,它们也成了宗教律法。很明显,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是作为宗教原则来吩咐的,是为救赎而必须遵行的。但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必须先说一说它们的神圣性,以清楚表明,宗教在它们里面,或说它们本质上是宗教性的。
153.(5)主凭自己从父那里运作,而不是反过来。此处运作与差遣圣灵是一样的,因为前面提到的运作都是主的运作,一般来说,这些运作是改造、重生、更新、复活、成圣、称义,从邪恶中洁净,罪的赦免和拯救;但如今它们都被归于独自为神的圣灵。主从父那里,或说代表父执行这些运作,而不是反过来,这一点首先要从圣言来证明,然后通过许多理性论据来说明。通过以下圣言经文从圣言来证明:
当我要从父那里差到你们这里的保惠师,就是从父出来的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我若不去,保惠师就不到你们这里来;我若去,就差祂到你们这里来。(约翰福音16:7)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不是凭自己说的,祂要将受于我的,传告你们。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说,祂要将受于我的,传告你们。(约翰福音16:13-15)
圣灵还没有来,因为耶稣还没有得荣耀。(约翰福音7:39)
耶稣向门徒吹气,说,你们受圣灵。(约翰福音20:22)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作成。(约翰福音14:13, 14)
从这些经文很清楚地看出,主差遣了圣灵,也就是说,是祂执行了如今被归于独自为神的圣灵的这些运作;因为祂说,“祂要从父那里差保惠师来”,“祂要差它到他们这里来”,“圣灵还没有来,因为耶稣还没有得荣耀”;荣耀之后,祂向门徒吹气说,“你们受圣灵”;祂还说,“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保惠师“要将受于我的,传告你们”。保惠师和圣灵是一样的(参看约翰福音14:26)。以下经文表明,父神并不凭自己通过子运作这些能量,或执行这些过程,而是子凭自己从父那里运作它们: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别处:
你们任何时候都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由此可知,父神在圣子里面运作,并作用于圣子,而不是通过圣子运作;主凭自己从父那里运作;因为祂说:
父的一切都是我的。(约翰福音16:15)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
又: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又: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主说,真理的灵从父出来(约翰福音15:26),因为它从父神那里出来进入子,并由父那里从子出来。因此,祂还说: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父在我里面,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11, 20)
主的这些明确宣告使基督教界的错误和希腊教会的错误都暴露无遗:基督教界的错误是,父神差遣圣灵到人那里;希腊教会的错误是,父神直接差遣圣灵。主凭自己从父神那里差遣圣灵,而不是反过来,这个真理来自天堂。天使称之为奥秘,因为迄今为止,它还没有向世人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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