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82

第五章 从外在意义

第五章 从外在意义和内在意义来解释的《教理问答335》或十诫
282.全世界没有一个民族不知道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是邪恶,任何国家、共和国或州和社会组织形式,若不立法禁止这些邪恶,注定会失败或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他所有民族都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事是邪恶?因此,有人可能会惊讶地发现,耶和华亲自从西乃山上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了在世上得到如此普遍认可的法律。但请听好: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是文明和道德的法律,也是神性律法;违反它们不仅是对邻舍行恶,即对同胞和社会行恶,也是得罪神。因此,当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法律时,它们也成了宗教律法。很明显,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是作为宗教原则来吩咐的,是为救赎而必须遵行的。但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必须先说一说它们的神圣性,以清楚表明,宗教在它们里面,或说它们本质上是宗教性的。

圣爱与圣智 #392

392.心肺的这两种

392.心肺的这两种运动之所以发生并持续,是因为整个天使天堂,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拥有这两种生命运动。整个天使天堂都拥有这些运动,因为主从祂所在并来自祂的太阳那里把它们灌注进去。事实上,来自主的太阳产生了这两种运动。此外,由于天堂和世界的一切事物都是从主通过那太阳,以一种就像从头到尾环环相扣的链条那样的联系和形式依次降下来的,还由于爱与智慧的生命来自主,宇宙的所有力量都来自生命,所以显而易见,这些运动的起源不在别处。由此可知,这些运动照着对爱与智慧的接受而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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