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82

第五章 从外在意义

第五章  从外在意义和内在意义来解释的《教理问答》或十诫

282.全世界没有一个民族不知道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是邪恶,任何国家、共和国或州和社会组织形式,若不立法禁止这些邪恶,注定会失败或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他所有民族都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事是邪恶?因此,有人可能会惊讶地发现,耶和华亲自从西乃山上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了在世上得到如此普遍认可的法律。但请听好: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是文明和道德的法律,也是神性律法;违反它们不仅是对邻舍行恶,即对同胞和社会行恶,也是得罪神。因此,当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法律时,它们也成了宗教律法。很明显,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是作为宗教原则来吩咐的,是为救赎而必须遵行的。但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必须先说一说它们的神圣性,以清楚表明,宗教在它们里面,或说它们本质上是宗教性的。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112

Life112.各种

Life112.各种的偷盗和欺诈,各种的杀人和报复,以及各种的假见证和谎言,都是这样。没有人凭自己从它们当中洁净,并变得纯洁,因为每种欲望里面都有无限事物;人只是将这些无限事物看成一个简单事物,而主却看到整个系列的最小细节。总之,一个人无法使自己重生,也就是说,在自己里面形成一个新心和一个新灵(以西结书11:19; 36:26);唯独主能做到这一切,祂本身是改造者和重生者。因此,如果一个人想要凭自己的聪明才智使自己变得焕然一新,就只会像给一张丑脸涂胭脂,或给内部感染的部位上清洁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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