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1.记事五:
主恩准我同时在灵界和自然界,是为了我能与天使交谈,就像与世人交谈一样,从而让我了解那些死后进入这个迄今未知的世界之人所经历的状态。我与所有的亲朋好友交谈过,还与一些君王和贵族交谈过,更别提那些学者了,他们都迎来自己的命运,我一直在这样做,到如今已持续了27年。因此,我能通过活生生的经历描述人死后所经历的状态,既包括那些生活良善之人的,也包括那些生活邪恶之人的。我在此仅讲述那些从圣言确信虚假教义之人、尤其那些赞成唯信称义之人的状态。他们依次经历如下状态:
(1)他们死后在灵里复活(一般发生在心跳停止后的第三天),觉得自己所拥有的身体与在世时的如此相似,以致他们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已不在以前的世界。但这身体不是物质的,而是实质的,虽然他们感觉是物质的,其实它并不是。
(2)几天之后,他们发现自己所在的世界有各种已建立的社群。这个世界被称为灵人界(world of spirits),位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灵人界的所有社群尽管不计其数,但都照着其属世情感是良善还是邪恶而以奇妙的秩序被排列。那些照着良善的属世情感被排列的社群与天堂相联,而那些照着邪恶情感被排列的社群则与地狱相联。
(3)新来的灵人,也就是属灵人,被引导并转到各种或良善或邪恶的社群,接受测试,以查看他是否对各种良善与真理作出反应,或是否对邪恶与虚假作出反应,并且以哪种方式作出反应。
(4)若对各种良善与真理作出反应,他就被带离邪恶的社群,然后被带入良善的社群。他会造访各种良善社群,直到来到一个与他自己的属世情感相一致的社群。他便在那里享受与那情感相对应的良善,这一过程一直持续到他脱去属世情感、披上属灵情感为止,然后他就被提入天堂。这就是那些在世时过着仁爱生活,因而也过着信仰生活之人的情况,也就是说,他们信主并避恶如罪。
(5)那些运用逻辑论证,尤其运用圣言来确信虚假观念,因而过着纯属世的生活,也就是邪恶生活之人则不然。因为邪恶与虚假观念相伴,并紧紧粘附在它们上面。由于这些人对各种良善与真理没有反应,只对邪恶与虚假有反应,所以他们被带离良善的社群,然后被带入邪恶的社群。他们造访各种邪恶社群,直到他们来到一个与其爱欲相一致的社群。
(6)然而,因为他们在世时曾表面上伪装出良善的情感,尽管他们内在只有邪恶的情感或情欲,所以他们被轮番保持在(良善的)外在。那些在世时曾带领过团体的人,则根据他们在世时所担任的职务而在灵界的各处被委任管理社群,或管理整个社群,或管理社群的一部分。但由于他们并不热爱真理或正义,不够明智,甚至不知道何为真理与正义,故几天之后他们就被解雇了。我看见这种人从一个社群转到另一个社群,在每个社群都被委以管理职务,但每次都很快被解雇。
(7)频繁的解雇令其中一些人感到烦乱,不再有这样的愿望;还有一些人因害怕丧失自己的好名声而不敢再去谋职。于是他们离开那里坐下来,看上去很悲伤。后来,他们被带走了,来到一个有棚屋的旷野。他们进入这些棚屋,被分派了一些工作,并按照所完成的工作量而得食物。如果什么也不干,他们就会饥饿,得不到食物。所以,他们的需求迫使他们工作。那里的食物和我们世上的很相似,但来自属灵的源头,都是按照所做的有用工作而由主从天上被赋予的。懒人因没有用处而什么也得不到。
(8)一段时间后,他们厌倦了工作,于是便离开棚屋。他们若曾经是牧师,就会渴望建造。立时就有一堆成形的石头、砖、梁、木板,以及成堆的芦苇和蒲草、粘土、石灰、柏油出现。一看到这些东西,建造的激情就在他们心中点燃。于是,他们开始建房子,一会儿取石头,一会儿取木板,一会儿取芦苇,一会儿取泥土,并将这一个摞到另一个顶上,毫无秩序。但在他们眼里,一切都显得井井有条。他们白天所建的,到了晚上就塌了。第二天,他们收集瓦砾上掉下来的碎片,又开始建造。这一过程不断反复,直到他们厌倦建造。这一切的发生是由于对应,因为他们从圣言堆积经文,想要证明其信仰的虚假观念,而他们的虚假无法建造任何其它类型的教会。
(9)他们对此厌烦后,就离开了,独自坐着,什么也不做。由于如我所说过的,懒人从天上得不到任何食物,所以他们开始感到饥饿。于是,他们只能思想如何得到一些食物缓解饥饿。当他们处于这种境地时,有人来到他们这里,他们便向这些人乞讨。但这些人说:“你们为何坐在这里无所事事呢?跟我们回家,我们会给你们工作去做,并给你们吃的。”于是他们高兴地起身跟这些人回家,在那里每个人都被分派工作,并按工作得到食物的酬劳。但是,凡确信信仰的虚假观念之人都无法做有善用的工作,只能做有恶用的工作,他们无法忠实做工,而是不情不愿地欺诈做工。因此,他们会中止工作,只想着结识其他人,聊天、闲逛、睡觉。他们的主人就不再劝他们工作,他们因没有用处而被打发离开。
(10)他们被打发离开后,眼睛就被打开了。于是他们看见一条路通向某个洞穴。他们到了洞穴后,门就开了。他们便进去打听有没有吃的。当被告知有吃的时,他们就请求留在那里。得到允许后,他们被收留了,他们身后的门也关闭了。这时,洞穴的监工来对他们说:“你们不能再出去了。看看你们的同伴,他们全都在工作,并照他们的工作量从天上得吃的。我告诉你们这些,是叫你们知道这里的情况。”他们的同伴也说:“我们的监工知道我们每个人适合什么样的工作,他每天分配我们适当的工作任务。完成每天的工作任务,你们就能得到吃的,否则,既没有吃的,也没有穿的。如果有人伤害另一个人,他就会被扔到洞穴的一个角落里,躺在一张地狱尘埃制成的床上,在那里备受折磨,直到监工看到他有了一些悔改的迹象,他才得到释放,被命令做工。”
(11)每个人还会被告知,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后,他可以闲逛、聊天、晚睡。他会被带进洞穴的更深处,那里有妓女。每个人都被允许为自己从中挑选一个,称其为自己的女人,但严禁滥交,否则会受到严厉惩罚。地狱就是由这类洞穴组成的,这些洞穴无非是永恒的劳工房。我蒙允许进入其中一些洞穴,四下观看,好叫我了解这些事实。那里的所有人似乎都很卑微,也没有一个人知道他在世时是谁,曾经有什么样的地位。不过,与我同在的天使对我说:“这人在世时是个仆人,那人是士兵,这个是将军,那个是牧师;这个人出身高贵,那个人是个富翁。然而他们什么都不知道了,只知道自己现在是奴隶,是地位一样的人。这是因为他们内在相似,尽管表面上不一样。在灵界,正是内在秉性把人们聚集起来。”
(12)地狱总体上无非由这类洞穴和劳工房组成,不过,撒旦所在的洞穴不同于魔鬼所在的洞穴。那些处于虚假,并由此处于邪恶的人被称为撒旦,那些处于邪恶,并由此处于虚假的人则被称为魔鬼。在天堂之光下,撒旦看上去青紫如死尸,其中一些黑如木乃伊。在天堂之光下,魔鬼则看上去又黑又狰狞,其中一些黑如煤烟。他们全都有畸形可怕的面孔和身体。然而,在他们自己类似燃煤所发出的光中,他们看上去不像怪物,而像人。这是迁就他们,好叫他们能彼此往来。
392a. “有为神的圣言,并为自己所作的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表示那些因神性真理和他们对主的承认而遭弃绝,并被隐藏的人。这从“被杀之人”、“神的圣言”和“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被杀之人”是指那些被恶人弃绝,并被主隐藏的人(关于他们,我们稍后会提到);“神的圣言”是指神性真理。主所说的话被称为神的圣言,这话是神性真理。圣言或圣经不是别的;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包含在其中,但真理本身在那里并没有显现出它的荣耀,除非在天使面前,因为对天使来说,属灵和属天的圣言内层事物变得明显,或说进入他们的感知里面,也构成他们的智慧。因此,“神的圣言”在真正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在至高意义上表示说它的主自己,因为主从祂自己,或从祂的神性说话,从祂发出之物也是祂自己。
发出的神性就是主,这一点可用这种情况来说明:每位天使周围都有一个气场,被称为他生命的气场;这气场从他那里传到很远的地方。该气场从他情感或爱的生命流出或发出;因此,它是诸如在他里面的那种生命在他外面的延伸。这种延伸是通过属灵的大气或氛围,也就是天堂的氛围实现的。通过这个气场,别人在远处就能感知到天使在情感方面的品质;我有时被恩准感知这气场。但主周围有一种神性气场,这神性气场在祂旁边显为一轮太阳,这太阳是祂的神性之爱,该气场从这神性之爱进入整个天堂,并充满它,构成那里的光;这气场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这神性本质上是神性真理。与天使的这种比较是为了说明,好叫人们可以知道,从主发出的神性就是主自己,因为它是祂爱的发出,发出就是在祂自己之外的祂自己。“见证”是指对主的承认,和主自己(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
“被杀之人”在此表示那些被恶灵弃绝,并被主隐藏,或从其他人眼前移除,被保存到最后审判之日的人,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以及接下来只描述他们的两节经文可以看出来。前面说到,已经过去的“先前的天”是由那些外在过着一种道德生活,却是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或只出于对名声、荣誉、荣耀和利益的情感或爱,因而为了外表而过着一种属灵生活的人构成的。尽管这些人内心是邪恶的,然而仍被容忍,并构成在灵界较高地方的社群。这些社群合在一起被称为一个天堂,但却是后来过去的“先前的天(堂)”。因此,事情就这样发生了:所有属灵的人,也就是所有内在和外在都是良善的人不能与这些人在一起,而是离开他们,要么自动离开,要么被赶走,无论在哪里被发现,都会受到迫害;因此,他们被主隐藏起来,并被保存他们的地方,直到审判之日,好叫他们可以构成“新天(堂)”。因此,这些人就是“被看见在祭坛底下被杀之人的灵魂”所表示的人。这清楚表明,“被杀之人”表示那些被弃绝和隐藏的人,因为他们由于神性真理和他们对主的承认而被其他人所恨;那些被恨的人被称为“被杀之人”,因为按灵意,恨就是杀害。“被杀之人的灵魂”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接下来的两节经文进一步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论到他们说:“他们大声喊着说,神圣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为我们的血伸冤,要等到几时呢?于是有白袍赐给他们各人;又有话吩咐他们,还要歇息片刻,等到与他们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像他们一样被杀,满足了。” “被杀之人”就表示此处所描述的那些人,这一点除了被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能知道;因为若不通过揭示,谁能知道“先前的天”(启示录21:1)由谁构成,“新天”又由谁来形成,并且在此期间,要形成新天的人被主隐藏和保存?除非这些事被揭示给某个人,否则包含在内义上的启示录中的这一切事都必定依旧隐藏,因为它们主要论述了诸如在最后审判之前,在最后审判持续期间和之后要发生在灵界的那些事。
392b. “见证”表示对主的承认,和主自己,这一点从接下来圣言中的经文可以看出来。这种含义如此获得它的起源,是因为圣言在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为主作见证;它在其至内在的意义上唯独论述主,在其内在意义上论述从主发出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在特定意义上论述主在凡处于爱与仁之生命的人里面为自己作见证。因为主流入他们的内心和生命,并教导他们,尤其教导祂的神性人身;事实上,祂使那些处于爱之生命的人去思想一个人形式之下的神,一个人形式之下的神就是主。基督教界中的简单人就是这样思想的,照其宗教原则或信念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异教徒或外邦人也是这样思想的。当这两种人听有学问的人说神不是以任何人的形式被感知到的时,他们都很惊讶;他们知道,他们如此思想是不能在思维上看见任何神的,因而几乎不相信一位神的存在,因为作为仁之信的信想以某种方式理解所信的;事实上,信属于思维,思想不可理解的东西就是不思想,只是知道,并由此没有任何概念地去说。天使,甚至最有智慧的天使,若不以人的形式,就不思想神;思想别的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的感知照着天堂的形式,也就是来自主之神性人身的人的形式流动(对此,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节);还因为他们的思维所来自的情感来自流注,流注来自主。说这些话是为了叫人们可以知道,为何“见证”表示主,即因为对所有接受祂见证的人来说,主为自己作见证,他们就是诸如过着对主之爱的生活和对邻之仁的生活的那种人。这些人接受祂的见证,并承认祂,因为爱与仁之生活通过来自天堂的光之流注而打开内层心智,爱与仁之生活就是神性生活本身;因为主爱每个人,并出于爱向每个人行善;因此,哪里接受这种生活,主就存在于哪里,并与这个人结合,从而流入他那被称为属灵心智的更高心智,凭借来自祂自己的光打开它。
392c. “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就人而言,表示从心里对主的承认,尤表对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在西乃山上所规定、写在两块石版上,后来被置于柜子中的律法被称为“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这个柜子由此也被称为“法柜”,而两块石版则被称为“法版”;由于这是最神圣的,所以施恩座被放在约柜上,施恩座上面是雕刻的两个基路伯,耶和华,也就是主,在二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这清楚表明,“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自己;否则,施恩座不会被放在约柜上,主也不会在施恩座上的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此外,当亚伦进到幔子内(他每年进去一次)时,他首先分别成圣,然后烧香,直到香的烟云遮掩施恩座;经上说他若不这样做,就会死亡。由此很清楚地看出,约柜内的法版,就是西乃山上所宣布,铭刻在两块石版上的律法,表示主自己。
律法被称为“法版或法柜” (testimony,即见证),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要将我所要赐给你的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25:16)
出埃及记:
他将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40:20)
法版上的施恩座(利未记16:13);把各支派的杖存在法版前(民数记17:4);石版和柜子因此被称为法版和法柜(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施恩座安在柜子上,施恩座上有两个雕刻的基路伯(出埃及记25:17–22; 26:34);主在二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出埃及记25:16, 21, 22; 民数记17:4; 以及别处);他们在进到那里之前,要使自己分别为圣,香的烟云遮掩施恩座,免得他们死亡(利未记16章)。
392d. “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在约柜上的,被称为“施恩座”;主就是保惠师;约柜也因它里面的法版而成为至圣,无论在会幕中,还是在圣殿内,会幕由此而成为神圣,圣殿也是。会幕和圣殿都代表天堂,天堂凭主的神性人身而为天堂;由此可知,“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会幕”代表天堂(参看《属天的奥秘》,9457, 9481, 9485, 10545节);“圣殿”也是(参看AE 220节);天堂凭主的神性人身而为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节)。从西乃山上宣布的律法被称为“法度”(testimony,即见证),因为那律法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无论历史的还是预言的,根据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圣言就是主: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圣言之所以是主,是因为圣言表示神性真理,一切神性真理都从主发出;事实上,它是天堂里光照天使的心智,也光照世人的心智,并赋予他们智慧的光;这光本质上是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关于这光,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因此,经上说了“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之后,又在约翰福音中说:
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4, 9)
这清楚表明,“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因为写在两块版上,被称为“法版”(testimony,即见证)的律法表示整体上的圣言,主就是圣言。“律法”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体上的圣言,在不怎么广泛的意义上表示历史圣言,在狭义上表示十诫(参看《属天的奥秘》,6752节)。这律法被称为“约”,所以它刻写于其上的版被称为“约版”,柜子被称为“约柜”(参看出埃及记34:28; 民数记14:44; 申命记9:9, 15; 启示录11:19; 以及别处);这是因为“约”表示结合,将人与主结合起来的,是圣言或神性真理;从其它源头没有任何结合。“约”表示结合(参看《属天的奥秘》,665—666, 1023, 1038, 1864, 1996, 2003, 2021, 6804, 8767, 8778, 9396, 10632节)。这律法既被称为“约”,又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当被称为“约”时,它表示圣言,通过圣言而有结合;当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时,它表示进行结合的主自己;就人而言,表示对主的承认,以及对祂在其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它们进行结合。由此可见,为何在教会中,圣言被称为“约”,圣言在主降临之前被称为“旧约”,在主降临之后被称为“新约”;它也被称为“新旧约”,但它应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
392e. “见证”表示主,就人而言,表示对主的承认,和对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的这些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他们胜过龙,是因羔羊的血和见证的圣言。龙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1, 17)
又:
我是与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作仆人的,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耶稣的见证”表示对主的承认,以及对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就是一切真理的生命,这一切真理既包括圣言中的,也包括取自圣言的教义中的。
另一处:
那些因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的圣言用斧头被杀之人的灵魂,没有在额上和手上受过印记。(启示录20:4)
下文会解释这些经文。诗篇:
耶路撒冷被建造,如同连结在一起的一座城;众支派,就是耶的支派,上那里去,作以色列的见证,称颂耶和华的名。因为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诗篇122:3–5)
“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当它被主建立时,经上就说它“被建造”;“如同连结在一起的一座城”表示其中一切都处于秩序的教义,“城”表示教义,“众支派,就是耶的支派,上那里去”表示整体上的一切真理和良善都在其中;“作以色列的见证,称颂耶和华的名”表示对那里的主的称颂和承认;“因为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表示神性真理在那里,审判照着神性真理来施行。这就是“宝座”所表示的(参看AE 253a节)。
又:
耶和华在雅各中立法度,在以色列中设律法。(诗篇78:5)
“雅各”和“以色列”表示教会,“雅各”表示外在教会,“以色列”表示内在教会;“法度”(testimony,即见证)和“律法”表示圣言,“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表示在圣言中教导生活良善的,“律法”表示在圣言中教导教义之真理的。由于那些处于外在教会的人照着教义之真理而处于生活的良善,那些处于内在教会的人照着那形成生活的而处于教义之真理,所以“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论及雅各,“律法”论及以色列。
又:
你的众子若谨守我的约和我所教导他们的法度,他们的儿子必永远坐在你的宝座上。(诗篇132:12)
这些话论及大卫,但大卫在此表示主;“他的众子”表示那些行主诫命的人;论到这些人,经上说“你的众子若谨守我的约和我的法度”,“约”与前面的“律法”所表相同,即表示教义之真理,“法度”(testimony,即见证)与前面的“法度”所表相同,即表示遵照教义之真理的生活之良善。在诗篇(诗篇25:10),“约”和“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表示类似事物。
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提到“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同时又提到“律法”、“戒律”(precepts)、“诫命”、“律例”和“典章”;那里的“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和“诫命”表示诸如教导生活的那类事物,“律法”和“戒律”(precepts) 表示诸如教导教义的那类事物,“律例”和“典章”表示诸如教导仪式的那类事物,如在以下诗篇的经文中:
耶和华的律法完美,恢复灵魂;耶和华的见证确定,使简单人有智慧。耶和华的诫命真正,使心欢喜;耶和华的戒律清洁,照亮眼目;耶和华的典章真实,全然公义。(诗篇19:7–9)
又:
路上的完全人,就是行在耶和华法律中的,有福了。遵守祂的法度、全心寻求祂的人有福了。你教导你的诫命,为要严格遵守。但愿我的道路指向遵守你的律例!我看重你的一切戒律,就不致羞愧。我学习你公义的典章,就要以正直的心称谢你(诗篇119:1–7; 同样在诗篇119:12–16, 88, 89, 151–166;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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