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80

280.记事四:

280.记事四:
有一次,我远远看见一排排树木之间的人行道,成群结队的年轻人聚在那里。每一群人都是一个聚会,人们在那里讨论有关智慧的话题。
这事发生在灵界。我朝那里走去,正当接近时,就看见一个人,他被其他人尊为领袖,因为他智慧超群。一看见我,他说:“真奇怪!我观察你一路走来,时隐时现。有时我看见你,有时你又消失不见了。你所在的生命状态肯定和我们这地的人不同。” 对此,我笑着回应说:“我不是魔术师,也不是威耳廷努斯(罗马的四季之神,掌管自然和生命的交替变化)。但在你眼里,我时而出现在光中,时而出现在阴影中,所以,在此既是外人,也是本地人。” 这位智者闻言盯着我说:“你说的这些话非同寻常、不可思议。请告诉我你是谁。”我说:“我所在的世界被称为自然界,你原来也在那里,不过现已离开了。我也在你如今所在的这个世界,就是所谓的灵界。所以,我既处于属世的状态,同时也处于属灵的状态。我与世人同在时,处于属世的状态,与你们同在时,则处于属灵的状态。处于属世状态时,你看不到我;处于属灵状态时,你能看到我。我所具有的这种能力是主的恩赐。作为一个受到启示的人,你很清楚,属于自然界的人无法看到属于灵界的人,反之亦然。因此,当我将我的灵融入身体时,你看不到我;而当我将它从身体中释放出来时,你就看到了。这是由于属灵物与属世物之间的区别。”
当听到“属灵物与属世物之间的区别”这句话时,他说:“区别是什么?这区别不就像较纯之物与次纯之物的区别吗?所以,属灵物不过是更纯粹的属世物而已。”“不是这种区别,”我答道,“属世物永远不可能被提纯到足以接近属灵物,以至于成为属灵物的程度。因为这种区别就像在先之物与在后之物之间的那种区别,它们之间没有有限的比率关系。因为在先者存在于在后者,就像起因存在于其结果。在后者源于在先者,如同结果源于其起因。这就是为何二者互相看不到的原因。”对此,智者说:“关于这种区别,我曾冥思苦想过,但至今不得其解。但愿我能理解它。”我回答说:“你不但能理解属灵物与属世物的这种区别,还能亲眼见证它。”于是,我继续说:“与你们的人在一起时,你处于属灵的状态,但与我在一起时,则处于属世的状态。你与你们的人交谈时,用的是所有灵人和天使共享的属灵语言,但与我交谈时,用的则是我的母语。凡与世人交谈的灵人或天使都是以此人的母语来说话。与法国人说话用法语,与英国人用英语,与希腊人用希腊语,与阿拉伯人则用阿拉伯语,依此类推。
所以,你若要知道语言的属灵物与属世物之间的区别,可以这样做:去到你们的人那里,说几句话并记住它们。回来时,把这些话牢记在心,再当着我的面说出来。”他照做了,回到我这里时嘴里念叨着几句话。当他们说出这些话,它们完全是奇怪和陌生的,以至于在尘世的语言中根本找不到。反复的体验清楚表明,灵界的所有人都拥有属灵的语言,这种语言与尘世的语言毫无共同之处。死后,人人都自动掌握这种语言。同时,我还通过经历发现,属灵语言的声音与属世语言的大不相同,以致属灵的声音哪怕再大,属世人也听不见,反之亦然。
后来,我请他和一些旁观者到他们自己人那里,在纸上写下一句话,然后带回来读给我听。他们照做了,回来时手里拿着一张纸。但是,他们去读的时候,丝毫不明白什么意思。因为这行字只有几个字母表上的字母,它们上面全是曲线,其中每一个字母都表示属于主题的某种事物。在灵界,字母表中的每个字母都表示某种意义,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主被称为“阿拉法和俄梅戛”。他们反复体验后发现,这种字母牵涉和包含无数事物,是属世文字所无法表达的。他们被告知,这是因为,属灵人的思维对于属世人来说,难以领会,无法言表,它们无法被转换成另外一种文字或语言。
然后,由于旁观者不愿去领会属灵的思维远远胜过属世的思维,以至相对来说无法形容,我就对他们说:“让我们做个实验吧。你们到自己的灵界社群去,思想一个观念,并牢记在心,然后回来在我面前阐明它。”他们就去了,思想了一个主题,并记在心里出来了。但他们去阐明所思想的主题时,却做不到。他们发现属世的思想观念无法适应纯属灵的思想观念,也找不到合适的词语来表达它们,因为思想观念会变成言语中的词语。后来,他们又体验了一次,终于确信:对属世人来说,属灵的观念远远胜过属世的观念,对属世人来说难以形容,不可思议,无法理解。由于属灵的观念远远胜过属世的观念,故他们说,属灵的观念或思维与属世的相比,是观念中的观念,思维中的思维,因而能表达品质中的品质,情感中的情感。由此可知,属灵思维是属世思维的开始和起源。这一切还表明,属灵的智慧是智慧中的智慧,因而对于世上的任何智者来说都是无法言传的。
这时,他们从高层天堂得知,还有一种更内在或更高级的所谓属天智慧。属天智慧之于属灵智慧,犹如属灵智慧之于属世智慧。这些智慧照着来自主的无限神圣智慧的各个天堂而依次流入。就在这时,与我交谈的这人说:“我明白这一点,是因为我发现一个属灵观念就是许多属灵观念的容器。这也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被分割之物不是变得越来越简单,而是变得越来越复杂,因为它越来越接近那包含一切无限事物的无限者。”
这一切发生后,我对旁观者说:“通过这三个经验证据,你们已明白属灵物与属世物之间存在什么样的区别,还明白为何灵人看不到世人,世人也看不到灵人,尽管二者都具有完整的人形,并因这人形而在各自看来他们似乎能看到彼此。但构成那形式的是属于心智的内层;灵人和天使的心智是由属灵事物形成的,而世人只要活在世上,其心智就由属世事物形成。”话音刚落,就听见有声音从高层天堂传来,对站在旁边人说:“请上到这里来。”于是,他就上去了,回来后说,天使以前也不知道属灵物与属世物之间的区别,因为他们没有机会在一个同时在这两个世界的人身上进行比较,由于缺乏对比和检验,故无从得知这些区别。
分别之际,我们又谈论了这个话题,我说:“这些区别唯独缘于以下事实:你们身在灵界,是实质的,而非物质的;实质事物是物质事物的起点。物质不就是实质的聚集吗?所以,你们在初始、因而在最小粒子的层面,而我们在衍生物和复合物的层面。你们在细节层面,而我们在总体层面。正如总体无法进入细节,物质的属世物无法进入实质的属灵物。这就像船上的粗绳索无法进入或穿过针眼,或神经无法被引入构成它的一根纤维。这就是为何属世人无法思考属灵人的想法,从而无法表达它们的原因。所以保罗声称,他从第三天听到的话是“不可说的”(哥林多后书12:4)。
“此外,属灵的思维是脱离时空的思维,而属世的思维则牵涉时空。属世思维的一切观念都粘附着某种时空之物,而属灵思维的一切观念则不然。这是因为,灵界不像自然界那样处在时空中,但都处在这二者的表象中。思维和觉知在这方面也不同。因此,你们能从永恒思想神的本质和全在,也就是说,思想创世前的神。因为你们脱离时间概念思想神的本质,脱离空间概念思想祂的全在。如此思想,你们就会领悟远远超越世人的属世观念的观念。”
我继续讲述自己曾如何从永恒思想神的本质和全在,也就是思想创世前的神。当时我还没能将时空的概念从我的思想观念中剔除,很是苦恼,因为进入我脑海的,是自然界的概念,而不是神。但我被告知:“剔除时空概念,你就会明白。”这时,我蒙恩得以剔除它们,于是就明白了。从那时起,我就能从永恒思想神了,但根本不能从永恒思想自然界,因为神脱离时间存在于一切时间中,脱离空间存在于一切空间中。而自然界在时间之内存在于一切时间中,在空间之内存在于一切空间中。自然界及其时空必有一个开始,但神没有,祂不在时空内。所以,自然界来自神,但并非来自永恒,而是与其时空的属性一起存在于时间之中。

诠释启示录 #392

392a. “有为

392a. “有为神的圣言,并为自己所作的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表示那些因神性真理和他们对主的承认而遭弃绝,并被隐藏的人。这从“被杀之人”、“神的圣言”和“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被杀之人”是指那些被恶人弃绝,并被主隐藏的人(关于他们,我们稍后会提到);“神的圣言”是指神性真理。主所说的话被称为神的圣言,这话是神性真理。圣言或圣经不是别的;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包含在其中,但真理本身在那里并没有显现出它的荣耀,除非在天使面前,因为对天使来说,属灵和属天的圣言内层事物变得明显,或说进入他们的感知里面,也构成他们的智慧。因此,“神的圣言”在真正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在至高意义上表示说它的主自己,因为主从祂自己,或从祂的神性说话,从祂发出之物也是祂自己。

发出的神性就是主,这一点可用这种情况来说明:每位天使周围都有一个气场,被称为他生命的气场;这气场从他那里传到很远的地方。该气场从他情感或爱的生命流出或发出;因此,它是诸如在他里面的那种生命在他外面的延伸。这种延伸是通过属灵的大气或氛围,也就是天堂的氛围实现的。通过这个气场,别人在远处就能感知到天使在情感方面的品质;我有时被恩准感知这气场。但主周围有一种神性气场,这神性气场在祂旁边显为一轮太阳,这太阳是祂的神性之爱,该气场从这神性之爱进入整个天堂,并充满它,构成那里的光;这气场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这神性本质上是神性真理。与天使的这种比较是为了说明,好叫人们可以知道,从主发出的神性就是主自己,因为它是祂爱的发出,发出就是在祂自己之外的祂自己。“见证”是指对主的承认,和主自己(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

“被杀之人”在此表示那些被恶灵弃绝,并被主隐藏,或从其他人眼前移除,被保存到最后审判之日的人,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以及接下来只描述他们的两节经文可以看出来。前面说到,已经过去的“先前的天”是由那些外在过着一种道德生活,却是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或只出于对名声、荣誉、荣耀和利益的情感或爱,因而为了外表而过着一种属灵生活的人构成的。尽管这些人内心是邪恶的,然而仍被容忍,并构成在灵界较高地方的社群。这些社群合在一起被称为一个天堂,但却是后来过去的“先前的天(堂)”。因此,事情就这样发生了:所有属灵的人,也就是所有内在和外在都是良善的人不能与这些人在一起,而是离开他们,要么自动离开,要么被赶走,无论在哪里被发现,都会受到迫害;因此,他们被主隐藏起来,并被保存他们的地方,直到审判之日,好叫他们可以构成“新天(堂)”。因此,这些人就是“被看见在祭坛底下被杀之人的灵魂”所表示的人。这清楚表明,“被杀之人”表示那些被弃绝和隐藏的人,因为他们由于神性真理和他们对主的承认而被其他人所恨;那些被恨的人被称为“被杀之人”,因为按灵意,恨就是杀害。“被杀之人的灵魂”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接下来的两节经文进一步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论到他们说:“他们大声喊着说,神圣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为我们的血伸冤,要等到几时呢?于是有白袍赐给他们各人;又有话吩咐他们,还要歇息片刻,等到与他们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像他们一样被杀,满足了。” “被杀之人”就表示此处所描述的那些人,这一点除了被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能知道;因为若不通过揭示,谁能知道“先前的天”(启示录21:1)由谁构成,“新天”又由谁来形成,并且在此期间,要形成新天的人被主隐藏和保存?除非这些事被揭示给某个人,否则包含在内义上的启示录中的这一切事都必定依旧隐藏,因为它们主要论述了诸如在最后审判之前,在最后审判持续期间和之后要发生在灵界的那些事。

392b. “见证”表示对主的承认,和主自己,这一点从接下来圣言中的经文可以看出来。这种含义如此获得它的起源,是因为圣言在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为主作见证;它在其至内在的意义上唯独论述主,在其内在意义上论述从主发出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在特定意义上论述主在凡处于爱与仁之生命的人里面为自己作见证。因为主流入他们的内心和生命,并教导他们,尤其教导祂的神性人身;事实上,祂使那些处于爱之生命的人去思想一个人形式之下的神,一个人形式之下的神就是主。基督教界中的简单人就是这样思想的,照其宗教原则或信念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异教徒或外邦人也是这样思想的。当这两种人听有学问的人说神不是以任何人的形式被感知到的时,他们都很惊讶;他们知道,他们如此思想是不能在思维上看见任何神的,因而几乎不相信一位神的存在,因为作为仁之信的信想以某种方式理解所信的;事实上,信属于思维,思想不可理解的东西就是不思想,只是知道,并由此没有任何概念地去说。天使,甚至最有智慧的天使,若不以人的形式,就不思想神;思想别的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的感知照着天堂的形式,也就是来自主之神性人身的人的形式流动(对此,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节);还因为他们的思维所来自的情感来自流注,流注来自主。说这些话是为了叫人们可以知道,为何“见证”表示主,即因为对所有接受祂见证的人来说,主为自己作见证,他们就是诸如过着对主之爱的生活和对邻之仁的生活的那种人。这些人接受祂的见证,并承认祂,因为爱与仁之生活通过来自天堂的光之流注而打开内层心智,爱与仁之生活就是神性生活本身;因为主爱每个人,并出于爱向每个人行善;因此,哪里接受这种生活,主就存在于哪里,并与这个人结合,从而流入他那被称为属灵心智的更高心智,凭借来自祂自己的光打开它。

392c. “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就人而言,表示从心里对主的承认,尤表对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在西乃山上所规定、写在两块石版上,后来被置于柜子中的律法被称为“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这个柜子由此也被称为“法柜”,而两块石版则被称为“法版”;由于这是最神圣的,所以施恩座被放在约柜上,施恩座上面是雕刻的两个基路伯,耶和华,也就是主,在二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这清楚表明,“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自己;否则,施恩座不会被放在约柜上,主也不会在施恩座上的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此外,当亚伦进到幔子内(他每年进去一次)时,他首先分别成圣,然后烧香,直到香的烟云遮掩施恩座;经上说他若不这样做,就会死亡。由此很清楚地看出,约柜内的法版,就是西乃山上所宣布,铭刻在两块石版上的律法,表示主自己。

律法被称为“法版或法柜” (testimony,即见证),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要将我所要赐给你的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25:16)

出埃及记:

他将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40:20)

法版上的施恩座(利未记16:13);把各支派的杖存在法版前(民数记17:4);石版和柜子因此被称为法版和法柜(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施恩座安在柜子上,施恩座上有两个雕刻的基路伯(出埃及记25:17–22; 26:34);主在二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出埃及记25:16, 21, 22; 民数记17:4; 以及别处);他们在进到那里之前,要使自己分别为圣,香的烟云遮掩施恩座,免得他们死亡(利未记16章)。

392d. “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在约柜上的,被称为“施恩座”;主就是保惠师;约柜也因它里面的法版而成为至圣,无论在会幕中,还是在圣殿内,会幕由此而成为神圣,圣殿也是。会幕和圣殿都代表天堂,天堂凭主的神性人身而为天堂;由此可知,“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会幕”代表天堂(参看《属天的奥秘》,9457, 9481, 9485, 10545节);“圣殿”也是(参看AE 220节);天堂凭主的神性人身而为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节)。从西乃山上宣布的律法被称为“法度”(testimony,即见证),因为那律法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无论历史的还是预言的,根据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圣言就是主: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圣言之所以是主,是因为圣言表示神性真理,一切神性真理都从主发出;事实上,它是天堂里光照天使的心智,也光照世人的心智,并赋予他们智慧的光;这光本质上是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关于这光,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因此,经上说了“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之后,又在约翰福音中说:

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4, 9)

这清楚表明,“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因为写在两块版上,被称为“法版”(testimony,即见证)的律法表示整体上的圣言,主就是圣言。“律法”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体上的圣言,在不怎么广泛的意义上表示历史圣言,在狭义上表示十诫(参看《属天的奥秘》,6752节)。这律法被称为“约”,所以它刻写于其上的版被称为“约版”,柜子被称为“约柜”(参看出埃及记34:28; 民数记14:44; 申命记9:9, 15; 启示录11:19; 以及别处);这是因为“约”表示结合,将人与主结合起来的,是圣言或神性真理;从其它源头没有任何结合。“约”表示结合(参看《属天的奥秘》,665—666, 1023, 1038, 1864, 1996, 2003, 2021, 6804, 8767, 8778, 9396, 10632节)。这律法既被称为“约”,又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当被称为“约”时,它表示圣言,通过圣言而有结合;当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时,它表示进行结合的主自己;就人而言,表示对主的承认,以及对祂在其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它们进行结合。由此可见,为何在教会中,圣言被称为“约”,圣言在主降临之前被称为“旧约”,在主降临之后被称为“新约”;它也被称为“新旧约”,但它应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

392e. “见证”表示主,就人而言,表示对主的承认,和对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的这些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他们胜过龙,是因羔羊的血和见证的圣言。龙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1, 17)

又:

我是与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作仆人的,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耶稣的见证”表示对主的承认,以及对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就是一切真理的生命,这一切真理既包括圣言中的,也包括取自圣言的教义中的。

另一处:

那些因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的圣言用斧头被杀之人的灵魂,没有在额上和手上受过印记。(启示录20:4)

下文会解释这些经文。诗篇:

耶路撒冷被建造,如同连结在一起的一座城;众支派,就是耶的支派,上那里去,作以色列的见证,称颂耶和华的名。因为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诗篇122:3–5)

“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当它被主建立时,经上就说它“被建造”;“如同连结在一起的一座城”表示其中一切都处于秩序的教义,“城”表示教义,“众支派,就是耶的支派,上那里去”表示整体上的一切真理和良善都在其中;“作以色列的见证,称颂耶和华的名”表示对那里的主的称颂和承认;“因为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表示神性真理在那里,审判照着神性真理来施行。这就是“宝座”所表示的(参看AE 253a节)。

又:

耶和华在雅各中立法度,在以色列中设律法。(诗篇78:5)

“雅各”和“以色列”表示教会,“雅各”表示外在教会,“以色列”表示内在教会;“法度”(testimony,即见证)和“律法”表示圣言,“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表示在圣言中教导生活良善的,“律法”表示在圣言中教导教义之真理的。由于那些处于外在教会的人照着教义之真理而处于生活的良善,那些处于内在教会的人照着那形成生活的而处于教义之真理,所以“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论及雅各,“律法”论及以色列。

又:

你的众子若谨守我的约和我所教导他们的法度,他们的儿子必永远坐在你的宝座上。(诗篇132:12)

这些话论及大卫,但大卫在此表示主;“他的众子”表示那些行主诫命的人;论到这些人,经上说“你的众子若谨守我的约和我的法度”,“约”与前面的“律法”所表相同,即表示教义之真理,“法度”(testimony,即见证)与前面的“法度”所表相同,即表示遵照教义之真理的生活之良善。在诗篇(诗篇25:10),“约”和“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表示类似事物。

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提到“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同时又提到“律法”、“戒律”(precepts)、“诫命”、“律例”和“典章”;那里的“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和“诫命”表示诸如教导生活的那类事物,“律法”和“戒律”(precepts) 表示诸如教导教义的那类事物,“律例”和“典章”表示诸如教导仪式的那类事物,如在以下诗篇的经文中:

耶和华的律法完美,恢复灵魂;耶和华的见证确定,使简单人有智慧。耶和华的诫命真正,使心欢喜;耶和华的戒律清洁,照亮眼目;耶和华的典章真实,全然公义。(诗篇19:7–9)

又:

路上的完全人,就是行在耶和华法律中的,有福了。遵守祂的法度、全心寻求祂的人有福了。你教导你的诫命,为要严格遵守。但愿我的道路指向遵守你的律例!我看重你的一切戒律,就不致羞愧。我学习你公义的典章,就要以正直的心称谢你(诗篇119:1–7; 同样在诗篇119:12–16, 88, 89, 151–166; 以及别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