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80

280.记事四:

280.记事四:
有一次,我远远看见一排排树木之间的人行道,成群结队的年轻人聚在那里。每一群人都是一个聚会,人们在那里讨论有关智慧的话题。
这事发生在灵界。我朝那里走去,正当接近时,就看见一个人,他被其他人尊为领袖,因为他智慧超群。一看见我,他说:“真奇怪!我观察你一路走来,时隐时现。有时我看见你,有时你又消失不见了。你所在的生命状态肯定和我们这地的人不同。” 对此,我笑着回应说:“我不是魔术师,也不是威耳廷努斯(罗马的四季之神,掌管自然和生命的交替变化)。但在你眼里,我时而出现在光中,时而出现在阴影中,所以,在此既是外人,也是本地人。” 这位智者闻言盯着我说:“你说的这些话非同寻常、不可思议。请告诉我你是谁。”我说:“我所在的世界被称为自然界,你原来也在那里,不过现已离开了。我也在你如今所在的这个世界,就是所谓的灵界。所以,我既处于属世的状态,同时也处于属灵的状态。我与世人同在时,处于属世的状态,与你们同在时,则处于属灵的状态。处于属世状态时,你看不到我;处于属灵状态时,你能看到我。我所具有的这种能力是主的恩赐。作为一个受到启示的人,你很清楚,属于自然界的人无法看到属于灵界的人,反之亦然。因此,当我将我的灵融入身体时,你看不到我;而当我将它从身体中释放出来时,你就看到了。这是由于属灵物与属世物之间的区别。”
当听到“属灵物与属世物之间的区别”这句话时,他说:“区别是什么?这区别不就像较纯之物与次纯之物的区别吗?所以,属灵物不过是更纯粹的属世物而已。”“不是这种区别,”我答道,“属世物永远不可能被提纯到足以接近属灵物,以至于成为属灵物的程度。因为这种区别就像在先之物与在后之物之间的那种区别,它们之间没有有限的比率关系。因为在先者存在于在后者,就像起因存在于其结果。在后者源于在先者,如同结果源于其起因。这就是为何二者互相看不到的原因。”对此,智者说:“关于这种区别,我曾冥思苦想过,但至今不得其解。但愿我能理解它。”我回答说:“你不但能理解属灵物与属世物的这种区别,还能亲眼见证它。”于是,我继续说:“与你们的人在一起时,你处于属灵的状态,但与我在一起时,则处于属世的状态。你与你们的人交谈时,用的是所有灵人和天使共享的属灵语言,但与我交谈时,用的则是我的母语。凡与世人交谈的灵人或天使都是以此人的母语来说话。与法国人说话用法语,与英国人用英语,与希腊人用希腊语,与阿拉伯人则用阿拉伯语,依此类推。
所以,你若要知道语言的属灵物与属世物之间的区别,可以这样做:去到你们的人那里,说几句话并记住它们。回来时,把这些话牢记在心,再当着我的面说出来。”他照做了,回到我这里时嘴里念叨着几句话。当他们说出这些话,它们完全是奇怪和陌生的,以至于在尘世的语言中根本找不到。反复的体验清楚表明,灵界的所有人都拥有属灵的语言,这种语言与尘世的语言毫无共同之处。死后,人人都自动掌握这种语言。同时,我还通过经历发现,属灵语言的声音与属世语言的大不相同,以致属灵的声音哪怕再大,属世人也听不见,反之亦然。
后来,我请他和一些旁观者到他们自己人那里,在纸上写下一句话,然后带回来读给我听。他们照做了,回来时手里拿着一张纸。但是,他们去读的时候,丝毫不明白什么意思。因为这行字只有几个字母表上的字母,它们上面全是曲线,其中每一个字母都表示属于主题的某种事物。在灵界,字母表中的每个字母都表示某种意义,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主被称为“阿拉法和俄梅戛”。他们反复体验后发现,这种字母牵涉和包含无数事物,是属世文字所无法表达的。他们被告知,这是因为,属灵人的思维对于属世人来说,难以领会,无法言表,它们无法被转换成另外一种文字或语言。
然后,由于旁观者不愿去领会属灵的思维远远胜过属世的思维,以至相对来说无法形容,我就对他们说:“让我们做个实验吧。你们到自己的灵界社群去,思想一个观念,并牢记在心,然后回来在我面前阐明它。”他们就去了,思想了一个主题,并记在心里出来了。但他们去阐明所思想的主题时,却做不到。他们发现属世的思想观念无法适应纯属灵的思想观念,也找不到合适的词语来表达它们,因为思想观念会变成言语中的词语。后来,他们又体验了一次,终于确信:对属世人来说,属灵的观念远远胜过属世的观念,对属世人来说难以形容,不可思议,无法理解。由于属灵的观念远远胜过属世的观念,故他们说,属灵的观念或思维与属世的相比,是观念中的观念,思维中的思维,因而能表达品质中的品质,情感中的情感。由此可知,属灵思维是属世思维的开始和起源。这一切还表明,属灵的智慧是智慧中的智慧,因而对于世上的任何智者来说都是无法言传的。
这时,他们从高层天堂得知,还有一种更内在或更高级的所谓属天智慧。属天智慧之于属灵智慧,犹如属灵智慧之于属世智慧。这些智慧照着来自主的无限神圣智慧的各个天堂而依次流入。就在这时,与我交谈的这人说:“我明白这一点,是因为我发现一个属灵观念就是许多属灵观念的容器。这也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被分割之物不是变得越来越简单,而是变得越来越复杂,因为它越来越接近那包含一切无限事物的无限者。”
这一切发生后,我对旁观者说:“通过这三个经验证据,你们已明白属灵物与属世物之间存在什么样的区别,还明白为何灵人看不到世人,世人也看不到灵人,尽管二者都具有完整的人形,并因这人形而在各自看来他们似乎能看到彼此。但构成那形式的是属于心智的内层;灵人和天使的心智是由属灵事物形成的,而世人只要活在世上,其心智就由属世事物形成。”话音刚落,就听见有声音从高层天堂传来,对站在旁边人说:“请上到这里来。”于是,他就上去了,回来后说,天使以前也不知道属灵物与属世物之间的区别,因为他们没有机会在一个同时在这两个世界的人身上进行比较,由于缺乏对比和检验,故无从得知这些区别。
分别之际,我们又谈论了这个话题,我说:“这些区别唯独缘于以下事实:你们身在灵界,是实质的,而非物质的;实质事物是物质事物的起点。物质不就是实质的聚集吗?所以,你们在初始、因而在最小粒子的层面,而我们在衍生物和复合物的层面。你们在细节层面,而我们在总体层面。正如总体无法进入细节,物质的属世物无法进入实质的属灵物。这就像船上的粗绳索无法进入或穿过针眼,或神经无法被引入构成它的一根纤维。这就是为何属世人无法思考属灵人的想法,从而无法表达它们的原因。所以保罗声称,他从第三天听到的话是“不可说的”(哥林多后书12:4)。
“此外,属灵的思维是脱离时空的思维,而属世的思维则牵涉时空。属世思维的一切观念都粘附着某种时空之物,而属灵思维的一切观念则不然。这是因为,灵界不像自然界那样处在时空中,但都处在这二者的表象中。思维和觉知在这方面也不同。因此,你们能从永恒思想神的本质和全在,也就是说,思想创世前的神。因为你们脱离时间概念思想神的本质,脱离空间概念思想祂的全在。如此思想,你们就会领悟远远超越世人的属世观念的观念。”
我继续讲述自己曾如何从永恒思想神的本质和全在,也就是思想创世前的神。当时我还没能将时空的概念从我的思想观念中剔除,很是苦恼,因为进入我脑海的,是自然界的概念,而不是神。但我被告知:“剔除时空概念,你就会明白。”这时,我蒙恩得以剔除它们,于是就明白了。从那时起,我就能从永恒思想神了,但根本不能从永恒思想自然界,因为神脱离时间存在于一切时间中,脱离空间存在于一切空间中。而自然界在时间之内存在于一切时间中,在空间之内存在于一切空间中。自然界及其时空必有一个开始,但神没有,祂不在时空内。所以,自然界来自神,但并非来自永恒,而是与其时空的属性一起存在于时间之中。

诠释启示录 #152

152.“那眼目如火

152.“那眼目如火焰”表示出于祂的神性之爱的圣治,以及传给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由此处于对主之信之人的神性智慧和聪明。这从前面的阐述(AE 68节)清楚可知,那里说明:“如火焰的眼目”当论及主时,表示出于其神性之爱的圣治。它也表示传给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由此处于对主之信之人的神性智慧和聪明,因为在圣言中,“眼”当论及人时,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对真理的理解就是聪明和智慧;因此,“眼”当论及主时,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智慧和聪明;从祂发出之物被传给天使和处于对主之爱,并由此处于对主之信的世人。天使和世人所拥有的一切智慧和聪明都不属于他们自己,而是属于与他们同在的主。这在教会也是众所周知的;因为教会知道属于爱的一切良善和属于信的一切真理都来自神,丝毫不来自人;从内层被看见和承认的真理构成聪明,它们与从内层被感知到、因而被看见的良善结合后一起构成智慧。正因如此,“祂那如火焰的眼目”也表示传给那些处于爱之良善,并由此处于对主之信之人的主的神性智慧和聪明。

眼睛之所以表示理解力,是因为对世人和天使来说,眼睛的一切看见都来自理解力。眼睛的一切看见都来自理解力,这一点在那些不知道呈现在身体中的结果所来自的事物的内在原因之人看来,似乎是一个荒谬的悖论。不知道这些原因的人只相信眼睛凭自己看见,耳朵凭自己听见,舌头凭自己尝味,身体凭自己感觉;而事实上,正是人的内在生命,即其灵的生命,也就是他的理解力和意愿,或思维和情感的生命通过身体器官感觉世上的事物,从而属世地感知它们。整个身体及其感官只是它的灵魂或灵的一个工具。这也是为何当人的灵与身体分离时,身体就完全没有了感觉,而灵以后继续拥有以前的感觉。人的灵在从身体中被释放出来后,和活在世上时一样看见、听见和感觉(参看《天堂与地狱》,461–469节);关于理解力与眼睛的看见或视觉的对应关系,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403–4421, 4523–4534节)。对动物来说,它们的内在生命也被称为它们的灵魂,通过它们的外在身体器官一样拥有感觉;不同之处在于,动物的感觉不像人那样理性,因而不是从诸如人所拥有的那种理解力和意愿形成的(参看《天堂与地狱》,108节;《最后的审判》,25节)。

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眼”表示对真理的理解,或聪明和智慧,这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以赛亚书:

你对这百姓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将他们的眼涂抹掉,免得他们眼睛看见。(以赛亚书6:9–10; 约翰福音12:40)

“将眼涂抹掉,免得他们眼睛看见”是指使理解力昏暗,免得他们明白。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将沉睡的灵浇灌你们,封闭你们的眼,蒙盖先知和你们的头,先见。(以赛亚书29:10)

此处“封闭你们的眼,蒙盖先知和你们的头,先见”是指(遮盖)对真理的理解。“先知”是指那些教导真理的人;这些人也被称为“头”,因为“头”表示聪明;他们也因神性真理在他们那里的启示而被称为先见。

又:

那能看的人,眼不再闭上,能听的人,耳必倾听。(以赛亚书32:3)

“那能看的人的眼”表示那些理解真理的人。又:

闭眼不看邪恶的。你的眼必见王的荣美。(以赛亚书33:15, 17)

“闭眼不看邪恶”是指不允许邪恶进入思维;“他们的眼必见王的荣美”是指他们要怀着愉悦在真理之光中理解真理;因为“王”在此不是指一个王,而是指真理(参看AE 31a节)。

耶利米书:

愚昧无心的百姓啊,你们有眼不看,有耳不听,现在当听这话。(耶利米书5:21; 以西结书12:2)

耶利米哀歌:

我们头上的冠冕掉落;为这事我们的心发昏;为这事我们的眼昏暗。(耶利米哀歌5:16, 17)

“头上的冠冕”是指智慧(参看AE 126节);“心发昏”是指对良善的意愿不复存在。“心”是指意愿和爱(参看《天堂与地狱》,95节)。“眼”是指对真理的理解,当真理不再被理解时,就说它们昏暗。

撒迦利亚书:

对丢弃羊群的牧人的惩罚,剑必临到他右眼上;他的右眼也必完全昏暗。(撒迦利亚书11:17)

“剑必临到右眼上;右眼也必完全昏暗”表示理解力中的一切真理都要因虚假而灭亡。“剑”是指虚假对真理的摧毁(参看AE 131b节)。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用灾殃攻击那与耶路撒冷争战的众民;他们的眼在眶中干瘪。(撒迦利亚书14:12)

“与耶路撒冷争战的众民”是指那些与教会争战的人;“耶路撒冷”是指教会;“他们的眼干瘪”表示聪明将灭亡,因为他们利用虚假与真理争战。

又:

我必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以瞎眼击打列民一切的马匹。(撒迦利亚书12:4)

此处论述的是教会的荒废;“马”表示理解力,因此,“以惊惶和瞎眼击打马匹”表示理解力的愚蠢和盲目。“马”表示理解力(可参看《白马》,1–5节)。

诗篇:

耶和华我的神啊,求你垂听我,使我眼目光明,免得我沉睡至死。(诗篇13:3)

此处“眼目”表示理解力。摩西五经:

你不可受贿赂,因为贿赂使智慧人的眼睛变瞎。(申命记16:19)

“使智慧人的眼睛变瞎”是指防止他们看见或理解真理。

马太福音: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如果眼睛健全,全身就光明;如果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 23; 路加福音11:34)

此处“眼睛”不是指眼睛,而是指理解力;“健全的眼睛”是指对真理的理解;“坏了的眼睛”是指对虚假的理解;“黑暗”是指虚假;“全身”是指整个灵,这灵完全就是诸如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的样子或品质;它若从对良善的意愿而拥有对真理的理解,就是一位光明天使;但它若拥有对虚假的理解,就是一个黑暗灵人。上述经文描述了通过对真理的理解对人的改造。由此清楚可知,人若知道眼睛表示什么,就能知道这些话所包含的奥秘。人通过以理解力所接受的真理而得以改造(可参看AE 112, 126节)。

马太福音: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从你身上扔掉。只有一只眼进入生命,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地狱的火里。(马太福音5:29; 18:9; 马可福音9:47)

此处“眼”也不指眼睛,而是指进行思想的理解力;“叫人跌倒的右眼”是指思想邪恶的理解力;“把它剜出来扔掉”是指不接受这种邪恶,而是弃绝它;“有一只眼”是指不思想邪恶,只思想真理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能思想真理;它若思想邪恶,就来自对邪恶的意愿。经上之所以说“右眼”,是因为“右眼”表示对良善的理解,“左眼”是指对真理的理解(参看《属天的奥秘》,4410, 6923节)。

以赛亚书:

当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和黑暗中看见。(以赛亚书29:18)

同一先知书:

那时,瞎子的眼必打开,聋子的耳必开通。(以赛亚书35:5)

又:

我必使你作列族的光,开瞎子的眼,领被囚的出监狱,领坐黑暗的出牢房。(以赛亚书42:6, 7)

又:

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带出来。(以赛亚书43:8)

“开瞎子的眼”是指教导那些还不知道真理,却渴望真理的人,也就是外邦人。主治好瞎子(马太福音9:27–29; 20:29–34; 21:14; 马可福音8:23, 25; 路加福音18:35–43; 约翰福音9:1–21)所表相同;因为主所行的一切神迹都涉及诸如属于教会和天堂的那类事物,因此,它们都是神性(参看《属天的奥秘》,7337, 8364, 9301节)。

由于“眼”表示理解力,所以在属于以色列人的律例中,有这样一条:

亚伦的种,凡是瞎眼的,或眼有残疾的,都不可近前来献祭,或进到幔子里面。(利未记21:17–23)

利未记:

瞎眼的不可献上作祭物。(利未记22:22; 玛拉基书1:8)

因此,在诅咒当中有这样一个诅咒:

消耗眼睛的热病。(利未记26:16)

由此可知“如火焰的神之子的眼目”表示什么,即表示传给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由此处于对主之信之人的神性智慧和聪明。

由此也表示祂的圣治,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AE 68节)清楚看出来。对此,可以补充的是,论及以西结书中的基路伯,和启示录所提到的宝座周围的四活物的话也表示主的圣治,尤表一种守卫,即:若不通过良善,不可靠近主。以西结书:

我观看,见基路伯旁边有四个轮子;他们全身,连背带手和翅膀,并轮周围都满了眼睛。(以西结书10:9, 12)

启示录:

宝座周围有四个活物,前后都满了眼睛;每一个都有翅膀,周围和里面都满了眼睛。(启示录4:6, 8)

这“四活物”也是基路伯,因为对它们的描述和对以西结书中的基路伯的描述几乎一样。如此多的眼睛被归给它们,是因为“基路伯”所表示的主的圣治就是祂通过神性智慧对天上和地上的一切事物的管理;事实上,主从圣治中看见一切,安排一切并预见一切。“基路伯”表示主的圣治,尤表一种守卫,即:若不通过良善,不可靠近主(AC 9277, 9509, 967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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