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 ⑴神是无限,因为祂是存在和彰显本身,宇宙万物皆通过祂而存在和彰显。前面说明:神是一,是本身、是万物最初的存在,存在和持续存在的宇宙万物皆来自祂,因而祂是无限。下文将证明,人类理性能通过受造宇宙中的众多事物明白这一真理(32节)。然而,尽管人的心智能通过这些事物承认最初的实体或最初的存在是无限的,但它仍无法认识其性质,因此只能将最初的实体或最初的存在定义为绝对无限和自行存在,因而定义为独一无二的实质;由于没有形式的实质没有任何属性,故它也是独一无二的形式。然而,这能说明什么?它依然没能说明何为无限。因为人的心智本身即便具有最高深的分析能力,也是有限的,其有限性与它是不可分的。所以,人的心智根本不能象在自己里面那样看到神的无限,从而看到神。但它能从后面看到神的背影,如同摩西祈求见神时所被告知的,他被放在磐石穴中,得见神的背(出埃及记33:20-23)。“神的背”表世上可见之物,尤表圣言中可感知之物。所有这一切表明,想要认识在其存在或在其实质中的神是何等徒劳。通过祂无限存在于其中的有限之物,即受造物来承认祂就足够了。人若不满足于此,就好比离水的鱼儿,或空瓶里的鸟儿,当空气被抽尽时,这鸟儿就窒息而死。他还好比遭遇风暴的船只,不听舵的使唤,于是撞到礁石上或陷入流沙中。这就是那些奢望从内在认识神的无限,而不满足于从外在通过明显的指示承认它之人的情形。有一个故事讲到,古时有位哲学家因不能凭自己的头脑明白或领悟宇宙的永恒,居然投海自尽了。倘若他想要明白或领悟的是神的无限,那他又会做出什么事呢?
1050.“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示向那些教导只可拜主的圣言真理所施的暴行。这从“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血”是指圣言的神性真理,以及向它所施的暴行,如刚才所述;“为耶稣作见证之人”是指那些从心里承认主,只敬拜和崇拜祂的人。“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为耶稣作见证”是指对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唯独祂要得到敬拜和崇拜(可参看AE 10, 27, 228, 392b–e, 635, 649, 749节)。巴比伦人向教导主的圣言真理施暴,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他们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给教皇,认为教皇是祂的代表或代理人,并连同敬拜和崇拜一起都转给教皇;为达到这个目的,他们将主的神性与祂的人身分开,以便他们可以说,他们没有拿走祂的神性,而是拿走了祂的人身权柄,不想知道神性权柄主要在于拯救人类的能力;然而,巴比伦人甚至连这种能力也据为己有。不过,关于这个主题,我们将在其它地方予以详述。
(关于亵渎续)
亵渎者死后的状态如此可怕的原因也要披露一下。人有两种心智,即属世心智和属灵心智。属世心智通过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和认知向他打开,而属灵心智通过照之的生活打开。这一切发生在那些知道、承认和相信圣言的真理,并照之生活的人里面。属灵心智不在其他人里面打开。当属灵心智被打开时,天堂之光,也就是神性真理,就通过它进入属世心智,在那里按照一种对应的秩序安排真理。因此,当一个人离开进入一种相反的状态,要么在信仰上,要么在生活上否认他以前所承认的圣言真理时,属世心智中的事物就不再对应于属灵心智中的事物;因此,天堂及其光就会通过属灵心智流入属世人中不相对应的事物,或对立的事物;由此产生一种幻想,这幻想如此可怕,以至于他们觉得自己就像龙一样在空中飞舞,而雪花和糠秕,或碎屑和斑点在他们看来,就像巨人和人群,而小球看上去就像整个地球,以及其它类似的东西。其原因在于,他们在属灵心智中拥有天堂,在属世心智中拥有地狱;当属灵心智中的天堂进入属世心智中的地狱运作时,这些东西就会出现。由于这会摧毁属于理解力的一切,也摧毁与理解力同在的意愿,所以人就不再是一个人了。这就是为何亵渎者不再被称为“人”,也不再被称为“他”或“她”,而是被称为“它”,因为它是一个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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