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 ⑴神是无限,因为祂是存在和彰显本身,宇宙万物皆通过祂而存在和彰显。前面说明:神是一,是本身、是万物最初的存在,存在和持续存在的宇宙万物皆来自祂,因而祂是无限。下文将证明,人类理性能通过受造宇宙中的众多事物明白这一真理(32节)。然而,尽管人的心智能通过这些事物承认最初的实体或最初的存在是无限的,但它仍无法认识其性质,因此只能将最初的实体或最初的存在定义为绝对无限和自行存在,因而定义为独一无二的实质;由于没有形式的实质没有任何属性,故它也是独一无二的形式。然而,这能说明什么?它依然没能说明何为无限。因为人的心智本身即便具有最高深的分析能力,也是有限的,其有限性与它是不可分的。所以,人的心智根本不能象在自己里面那样看到神的无限,从而看到神。但它能从后面看到神的背影,如同摩西祈求见神时所被告知的,他被放在磐石穴中,得见神的背(出埃及记33:20-23)。“神的背”表世上可见之物,尤表圣言中可感知之物。所有这一切表明,想要认识在其存在或在其实质中的神是何等徒劳。通过祂无限存在于其中的有限之物,即受造物来承认祂就足够了。人若不满足于此,就好比离水的鱼儿,或空瓶里的鸟儿,当空气被抽尽时,这鸟儿就窒息而死。他还好比遭遇风暴的船只,不听舵的使唤,于是撞到礁石上或陷入流沙中。这就是那些奢望从内在认识神的无限,而不满足于从外在通过明显的指示承认它之人的情形。有一个故事讲到,古时有位哲学家因不能凭自己的头脑明白或领悟宇宙的永恒,居然投海自尽了。倘若他想要明白或领悟的是神的无限,那他又会做出什么事呢?
502.“这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表示两种地狱之爱,就是源于自我之爱的对统治的爱,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对掌控的爱,这些爱就存在于不承认一位神,不敬拜主,也不照十诫生活的教会中。“所多玛”在灵义上表示源于自我之爱的对统治的爱,如稍后所看到的;“埃及”在灵义上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对掌控的爱,也如稍后所看到的;由于所表示的是这两种爱,所以“这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这些爱之所以在不承认一位神,不敬拜主,也不照十诫生活的教会中占上风,是因为人就生在这两种爱中,并随着长大而逐渐进入其中,若不靠着神救主,并通过遵行诫命的生活,这些爱无法被除去;它们无法被神救主除去,除非靠近祂;遵行十诫的生活无法被赐下,除非人被祂引导。诚然,它能被赐予,但不是包含任何天堂,因而包含任何教会的生活。只有系生命的那一位才能赐予这样的生活。而主就是那生命(可参看约翰福音1:1, 4; 5:26; 6:33-35; 11:25, 26; 14:6, 19; 以及其它许多地方)。
源于自我之爱的对统治的爱,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对掌控的爱是地狱的众爱之首,因而是教会中的一切邪恶和随之而来的一切虚假之首,这一点如今不为人知;这些爱的快乐超过心智的一切愉悦的快乐,也是这一点不为人知的原因,而事实上,按着灵意,它们就是“所多玛和埃及”。“所多玛”就是源于自我之爱的对统治的爱,这一点可从摩西五经中对所多玛的描述明显看出来:他们想对走进罗得家的天使们施暴;于是火与硫磺如雨般从天上降到他们身上(创世记19:1等)。“火”与“硫磺”表示这爱及其欲望。当由这些人形成的城市和社群在最后审判之日被倾覆时,我看到类似的事发生了,他们被扔进地狱。这些爱及其邪恶由“所多玛和蛾摩拉”来表示(在这些地方:以赛亚书1:10; 3:8-9; 13:19; 耶利米书23:14; 49:18; 50:37, 40; 耶利米哀歌4:6; 以西结书16:46-50; 阿摩司书4:11; 西番雅书2:9-10; 申命记29:23; 32:32; 马太福音10:14-15; 11:23; 马可福音6:11; 路加福音10:10-12; 17:28-29)。
这爱由“所多玛”来表示,这一点在世上不为人知;但当你进入灵人界时(这在死后发生),请记住它,并回想一下,你就会完全信服。然而,要知道,既有源于自我之爱的对统治的爱,也有源于对功用之爱的对统治的爱;后一种爱是天堂之爱,而前一种爱是地狱之爱。因此,当一种爱构成头时,另一种爱就构成脚,也就是说,当源于自我之爱的对统治的爱构成头时,源于对功用之爱的对统治的爱,也就是源于主的对服务邻舍的爱,起初构成脚,后来构成脚底,最后被踩在脚下。但当源于对功用之爱的对统治的爱,也就是天堂之爱,如前所述,构成头时,源于自我之爱的对统治的爱,也就是地狱之爱,如前所述,起初构成脚,后来构成脚底,最后被踩在脚下。然而,世人很难区分这两种爱,因为它们的外在形式很相似;不过,它们可以通过这一点来区分:天堂之爱存在于那些靠近主,并照十诫生活的人身上;而地狱之爱则存在于那些不靠近主,也不照十诫生活的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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