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9.记事三:
七年前,我正在收集摩西取自《耶和华战记》和《诗歌》这两本书、写在民数记第21章的几段经文,有几位天使出现了,他们告诉我,这两本书是古圣言,其历史部分被称作《耶和华战记》,预言部分则被称作《诗歌》。他们说,该圣言仍保存在天上,为在世时就拥有这部圣言的古人所用。在天上仍使用该圣言的这些古人部分来自迦南地及周边国家,如叙利亚、美索不达米亚、阿拉伯、迦勒底、亚述、埃及、西顿、推罗、尼尼微等。所有这些国家的居民都拥有代表性的敬拜,因而拥有对应知识。那些时代的智慧就出自对应知识,这知识赋予他们内在直觉,以及与天堂的交流。那些知道这部圣言的对应关系的人被视为具有智慧和聪明,后来被称为占卜者和博士。
由于该圣言充满诸如远远传达属天和属灵概念的那类对应,结果许多人开始歪曲它,于是,按照主的圣治,该圣言随着时间推移消失了,另一本圣言被赐下,它以不那么遥远的对应性写成,由以色列人当中的众先知来完成。这部圣言保留了许多地名,不仅包括迦南地中的,还包括亚细亚邻近地区中的;所有这些地名都表示教会的事物和状态。但这些含义都是从古圣言那里转过来的。正因如此,亚伯兰被吩咐往那地去,其雅各这一支的后代被带到那地。
对于以色列圣言之前存在于亚细亚的那本古圣言,我蒙允许透露一个新消息,即:它仍被保存于生活在大鞑靼地区的人当中。在灵界,我曾与来自那地区的灵人并天使交谈,他们说,他们拥有一本圣言,并且自古就拥有它;他们根据这本圣言举行神圣敬拜,该圣言纯由对应构成。他们说,这本圣言也包含约书亚记(10:12,13)和撒母耳记下(1:17,18)中所提到的雅煞珥书;他们还将这些书称作摩西五经(民数记21:14,15,27-30)中所提到的《耶和华战记》和《诗歌》。当我向他们朗读摩西从中所引用的那些话时,他们就查找,看看这部圣言中有没有这段话,结果找到了。这清楚向我表明,他们仍拥有古圣言。交谈中,他们说他们敬拜耶和华,有些人视祂为不可见的神,有些人则视祂为可见的神。
他们还告诉我,他们不允许外人进入他们的领地,除了与他们和平共处的中国人,因为中国的皇帝(这可能是指13-14世纪的元朝)出自他们国家。他们补充说,中国人口如此之多,以致他们不相信全世界还有人口更多的地区。这话是可信的,只要想想过去中国人为防止他们来犯而修筑万里长城作为防御就明白了。另外,我还从天使那里听说,创世记头几章,就是论述创世、亚当和夏娃、伊甸园、亚当夏娃的子孙直到大洪水时的后代,以及挪亚及其子孙的章节,也都包含在这本圣言中,因而被摩西从中抄了去。来自大鞑靼地区的天使和灵人可见于朝东的南部地区,他们住在高层,与其他人分开了。他们不允许来自基督教界的任何人拜访他们,若有基督徒上来,他们会监视他们,防止他们回来。造成这种隔离的原因就是他们拥有不同的圣言。
971.启16:5.“我听见众水的天使说”表示来自属灵国度的对主公义的传讲。这从“众水的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众水的天使”是指主的属灵国度;因为在圣言中,“天使”表示属于主的某种事物,也表示一个天堂社群,以及天堂;此处“众水的天使”表示构成主的属灵国度的天堂,因为“水”表示真理,因而表示属灵事物。在众天堂,神性真理被称为属灵的,而神性良善被称为属天的。所有天堂都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属灵国度由处于神性真理的天堂和那里的天使组成,这些天堂位于南方和北方。但属天国度由处于神性良善的天堂和那里的天使组成,这些天堂位于东方和西方。因此,“众水的天使”是指由处于神性真理的天堂和那里的天使组成的属灵国度;而“从祭坛中出来的天使”(在本章第七经文中有所描述)是指由处于神性良善的天堂和那里的天使组成的属天国度,因为“祭坛”表示神性良善。“众水的天使”传讲主的公义,这一点从接下来这位天使所说的话明显看出来,我们稍后将解释这些话。
(关于第五诫续)
人停止、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到何等程度,良善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流入。所流入的良善是对知道并理解真理的情感,以及对意愿并实行良善的情感。但人无法通过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而停止邪恶,因为他自己自出生时起,因而出于自己的本性处于邪恶;邪恶无法凭自己避开邪恶,因为这就像一个人要避开自己的本性,这是不可能的。因此,使人避开它们的,必须是主,主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然而,人应当貌似凭自己避开邪恶,因为一个人貌似凭自己所做的,会成为他自己的,并作为他自己的而归给他;但他不貌似凭自己所做的,永远不会成为他自己的,也永远不会归给他。从主来到人那里的东西必被人接受;它不能被接受,除非人意识到它,也就是说,貌似凭自己意识到它;这种相互性对改造来说是必要的。这就是为何十诫被赐下,又为何十诫吩咐人不可拜别神,不可亵渎神的名,不可偷盗,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贪恋别人的房屋、妻子或仆人,因而当对邪恶的爱诱惑和煽动时,人甚至在思维上停止做这些事;它们是决不能做的,因为它们是反对神的罪,本身是属地狱的。因此,一个人避开罪或这些邪恶到何等程度,对真理和良善的爱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进入;这爱使人避开、最终远离这些如罪的邪恶。由于对真理和良善的爱使这些邪恶逃走,所以可知,人不是凭自己,而是靠主避开它们的,因为对真理和良善的爱来自主。如果一个人只出于对地狱的恐惧而避开邪恶,那么它们会撤退;但良善却没有取代它们;因为一旦恐惧消失,邪恶就会回来。
唯独人被赐予貌似凭自己思考良善和邪恶,因而思考必须热爱和实行良善,因为它是神性,并存到永远;必须恨恶邪恶,决不可作恶,因为它是属魔鬼的,也存到永远。动物没有以这种方式思考的能力。动物的确能实行良善,避开邪恶,却不是凭它自己,而是要么出于本能或习惯,要么出于功用或恐惧,但从来不是出于思考这件事是良善或邪恶,因而不是凭自己如此行。因此,那些坚称人不是貌似凭自己避开邪恶,也不是貌似凭自己实行良善,而是凭一种不可察觉的流注,或主功德的归算而如此行的人也认为,人就像动物一样生活,没有对真理和良善的思维、感知和情感。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通过灵界的大量经历向我清楚显明。每个人死后都会在灵界要么为天堂,要么为地狱作准备。邪恶从正预备上天堂的人那里被移除,良善从正预备下地狱的人那里被移除;所有这些移除都貌似通过这些人自己实现。同样,那些作恶的人通过惩罚被驱使貌似凭自己弃绝邪恶;但如果他们没有貌似凭自己弃绝它们,惩罚就没有效果。由此清楚可知,那些垂下双手,等候流注或主功德的归算之人继续处于其邪恶的状态,永远垂下双手。
避恶如罪就是避开它们里面的地狱社群。人无法避开它们,除非他厌恶并远离它们。人无法出于厌恶远离它们,除非他爱良善,并出于这爱不意愿邪恶。因为人要么意愿邪恶,要么意愿良善;他意愿良善到何等程度,就不意愿邪恶到何等程度。当他将十诫变成他宗教信仰的一部分,并照之生活时,对他来说,意愿良善是可能的。
由于人必须貌似凭自己停止如罪的邪恶,所以这十条诫命被主刻写在两块石版上,它们被称为约;这约按双方订立约的方式来订立,也就是说,一方提议,另一方接受,接受的那一方同意。如果他不同意,约就无法建立,或说是无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同意就是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行动。人貌似凭自己思想避开邪恶,实行良善,不是人做的,而是主做的。主为了相互性和随之的结合而如此行动;因为主的神性之爱是这样,祂渴望自己的东西成为人的;而这些东西不能成为人的,因为它们是神性;因此,祂使它们好像是人的。
相互结合,也就是人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以这种方式实现,正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14:20)中所说的。如果结合里面没有某种仿佛属于人的东西,这将是不可能的。人貌似凭自己所做的,是貌似凭他的意愿、情感、自由,因而貌似凭他的生命来做的。除非这些出现在人那一方,如同他自己的,否则不可能有任何相互性,因为没有起反应的东西,因而没有任何约或结合。事实上,没有任何理由指责人行了邪恶或良善,信了真理或虚假;因此,任何人都不会因恶行应得地狱,因善行而出于恩典应得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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