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79

279.记事三:

279.记事三:

七年前,我正在收集摩西从被称为《耶和华战记》和《宣告》的两本书中写在民数记第21章中的内容,一些天使出现了;他们告诉我,这两本书是古圣言,它的历史部分被称为《耶和华战记》,预言部分被称为《宣告》。他们说,这部圣言仍保存在天堂,在那里的古人当中使用,他们在世时就拥有这部圣言。在天堂仍使用该圣言的这些古人部分来自迦南地及其邻近地区,如叙利亚、美索不达米亚、阿拉伯、迦勒底、亚述、埃及、西顿、推罗和尼尼微。所有这些国家的居民都拥有代表性的敬拜,因而拥有对应的知识。那个时代的智慧就来自对应的知识,人们通过这种知识拥有内在感知,也拥有与天堂的交流。那些知道这部圣言的对应关系的人被称为智慧和聪明,后来被称为占卜者和术士。

由于这部圣言充满诸如遥远地表示属天和属灵事物的那种对应关系,因而开始被许多人歪曲,所以按照主的圣治,随着时间推移,它消失了;另一部圣言被赐下,它由不那么遥远的对应关系、通过以色列人当中的众先知写成。在这部圣言中,许多地名,无论迦南地的,还是亚洲周边的,都保留下来,所有这些地名都表示教会的事物和状态。但这些含义来自那部古圣言。因此,亚伯兰被吩咐去往那地,他经由雅各而来的后代也被领到那地。

关于在以色列的圣言之前存在于亚洲的这部古圣言,我被允许讲述前所未知的新事,即:它仍被保存在生活在大鞑靼(中亚国家)的人民当中。在灵界,我曾与来自该地区的灵人和天使交谈,他们说,他们拥有一部圣言,并且自古就拥有它;他们根据这部圣言举行神性敬拜,它纯由对应关系构成。他们说,他们的圣言还包含约书亚记(10:12, 13)和撒母耳记下(1:17, 18)提到的《雅煞珥书》;它所包含的其它书叫《耶和华战记》和《宣告》,摩西在民数记(21:14, 15, 27-30)中提到了它们。当我把摩西从中引用的话读给他们时,他们就查找,看看这些话在不在那里,然后找到了它们。这些事让我清楚知道,古圣言仍在他们当中。在我们交谈的过程中,他们说,他们敬拜耶和华,其中一些人视耶和华为一位可见的神,一些人则视祂为一位不可见的神。

他们还告诉我,他们不允许外人来到他们中间,除了与他们和平共处的中国人,因为中国的皇帝(译注:英文译者认为,这可能是指13-14世纪的元朝,他们具有蒙古血统;但也许是指自1644年以来统治中国的非中国的清朝)来自他们的地区或国家。他们还说,中国人口如此之多,以至于他们不相信全世界还有什么地区的人口比这里更多;这话的确可信,因为中国人曾经为了保护自己免受这些人的入侵而修筑了万里长城。我还从天使那里听说,创世记头几章也包含在这部圣言中;这几章论述了创造、亚当和夏娃、伊甸园、他们的孩子和后代,直到大洪水,以及挪亚和他的孩子;摩西从这部圣言中抄录了这些故事。来自大鞑靼的天使和灵人出现在东南地区,因住在更高的穹苍而与其他人分离;他们不允许来自基督教界的任何人来找他们,或如果有人设法攀登上来,他们就会把他们关起来,防止他们离开。他们拥有一部不同的圣言是这种分离的原因。


诠释启示录 #496

496.启8:5.“

496.启8:5.“天使拿着香炉,用坛上的火盛满它”表示属天之爱与属灵之爱的结合。这从“香炉”和“坛上的火”的含义清楚可知:“香炉”是指属灵良善(对此,参看AE 491节),因而也指属灵之爱,因为一切良善都属于爱;“坛上的火”是指属天之爱,因为在圣言中,“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属天之爱和地狱之爱。“坛上的火”表示属天之爱,因为上面有火的燔祭坛是出于这爱对主的敬拜的主要代表(参看AE 490节);由于主的这爱持续不断,所以经上规定坛上的火要不断烧着,他们要取这火盛在香炉上烧香,这样做是为了代表属天之爱与属灵之爱的结合。

坛上的火要不断烧着,这一点从摩西五经明显看出来:

坛上的火要不断地烧着,不可熄灭。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烧柴,并要把燔祭摆在坛上,在其上烧平安祭的脂肪。坛上的火要不断地烧着,不可熄灭。(利未记6:12–13)

这代表主的神性之爱是持续不断和永恒的。

他们要拿香炉,取祭坛上的火烧香,这一点也可见于摩西五经:

亚伦要拿香炉,从耶和华面前的坛上取烧着的火炭;他要把香放在火上。(利未记16:12–13)

民数记:

亚伦从坛上取火,把香放在火上,以此为百姓赎罪。(民数记16:46–47)

这代表,一切挽回祭和赎罪都来自主的神性之爱;同样代表,主垂听并接受拥有这爱在里面的一切;从香升起的烟也代表垂听和接受。

由于可拉、大坍、亚比兰和他们的同伴从祭坛上取火烧香,从而使他们的香炉成圣,所以他们被地吞了之后,经上吩咐他们的铜香炉要拾起来,火撒在别处,要把香炉锤成片子,用以包坛(民数记16:36–39)。这也代表主的神性之爱的神圣。由于香祭从坛上的火获得它们的神圣,所以用凡火献香是亵渎;因此,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被天上的火烧灭,因为他们用凡火献香(利未记10:1–2)。用凡火献香代表出于其它爱,而不是神性的敬拜,出于其它任何爱的敬拜都是亵渎。

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叫人们知道,“祭坛上的火”表示主的神性之爱,这爱在天堂被称为神性属天之爱和神性属灵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和属灵的神性之爱;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在主的属天国度,神性属灵之爱或属灵的神性之爱在主的属灵国度。因为所有天堂都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构成属天国度,神性属灵之爱或属灵的神性之爱构成属灵国度。所有天堂都分为这两个国度(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节);这两种爱构成这两个国度,或所有天堂(HH 13–19节)。然而,必须清楚的是,主的神性之爱在天堂被称为属天的和属灵的,是因天使对它的接受,而不是因它本身的任何分裂;还要知道,属灵之爱来源于属天之爱,如同结果来源于它的有效原因,又如同真理来源于良善;因为属灵之爱的良善本质上是属天之爱的良善的真理。因此,这两个国度彼此结合,在主的眼里为一。但这话是说给那些喜欢探索内层事物之人的。在下文会看到从圣言证实,“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