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8.记事二:
有一次,一张小纸片从天上降到我这里,上面写有希伯来字母,不过,是以古时的笔迹写的。这些字母是弯曲的,带有朝上的小角,但如今被写成了直线。与我同在的天使说,他们通过字母本身就能领会全部意思,尤其通过字母线条和衬线的弯曲认识它们。他们解释了这些字母单独和联起来分别是什么意思。他们说,加到亚伯兰(Abram)和撒莱(Sarai)这两个名字中的字母H表示无限和永恒。他们还当着我的面,仅仅通过字母或音节解释了圣言中诗篇32:2这节经文的意思;简言之,它们的意思是,主甚至对恶人也很仁慈。他们告诉我,第三层天的文字是由弯成各种曲线的字母组成的,其中每一个字母都传达某种意义。那里的元音表示与情感相对应的声调。在第三层天,他们发不出元音i和e,而是以y和eu来取代它们。他们使用元音a,o,u,因为它们能发出全音。他们还说,他们只会柔和而非生硬地发出辅音;这就是为何某些希伯来字母中都有一个点,作为他们要发音柔和的标志。他们补充说,在属灵天堂,字母的发音较生硬,因为那里的天使拥有真理,真理允许生硬,而良善不允许,主的属天国度,也就是第三层天的天使拥有良善。他们还说,他们自己所拥有的圣言是由带有传达某种意义的小角和衬线的弯曲字母写成的。这清楚表明主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律法的一点一画决不能废去,直到一切都实现。(马太福音5:18)
还有: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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