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76

276.那些相信靠自

276.那些相信靠自己的聪明就能获得关于神、天堂与地狱,以及与教会相关的属灵观念之人没有意识到,就本身而言,属世人反对属灵人;因此,属世人想根除进入其心智的属灵观念,或将其卷入谬论中。这些谬论如同吞食蔬菜和谷物根部的蛆虫。这种人好比做白日梦的人,想象自己骑在老鹰背上翱翔于高空,又或骑着带翅膀的马从帕纳索斯山飞到赫利孔。事实上,他们就像地狱中的路西弗,在那里仍自称早晨之子(以赛亚书14:12)。他们还像那些在示拿地平原建造一座塔、塔顶通天的人(创世记11:2,4);又像信靠自己的歌利亚,不料他们会像哥利亚一样,被一颗投石击中前额而仆倒。我会描述死后等待他们的命运:一开始,他们变得如同醉酒之人,然后仿佛发疯,最后变成白痴,坐在黑暗中。因此要谨慎,免得变得如此疯狂。

诠释启示录 #68

68.“祂的眼睛如同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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