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6.有些人以为,他们能出于自己的聪明为自己获得关于神、天堂和地狱,以及教会属灵事物的概念或知识;他们没有意识到,属世人就本身而言,反对属灵人,因而渴望根除进入的属灵事物,或让它们陷入谬误;这些谬误就像蛆虫,吞食蔬菜和谷物的根。这种人可以比作那些作梦的人,他们梦见自己坐在老鹰的翅膀上飞到高空,或骑着飞马珀伽索斯飞越帕纳索斯山,到达赫利孔山;而事实上,他们就像地狱里的路西弗,即便在那里,他们仍自称“早晨之子”(以赛亚书14:12)。他们也像在示拿地山谷里的人,试图建造一座塔顶通天的塔(创世记11:2-4);他们像歌利亚一样充满自信,却没有预见到,他们可能会像他一样,被一颗砸中前额的投石击倒。让我来描述一下死后等待他们的命运:他们先是像喝醉酒的人,然后像傻瓜,最后像白痴一样住在黑暗中。因此,要让每个人都警惕这种疯狂。
423.这是仁爱本身,因为仁爱可以定义为每天并不断地向邻舍行善,不仅向个体的邻舍行善,也向集体的邻舍行善。这只有通过在一个人所从事的职责、业务和工作,以及与人们的往来互动中的良善和公义才能实现,因为这是一个人的日常工作。甚至当他没有积极行善时,行善仍不断占据他的心智,是他的思维和意图的对象。如此行使仁爱的人会越来越成为形式上的仁爱,或仁爱的化身;因为公义和忠诚形成了他的心智,对它们的行使则形成了他的身体;随着时间推移,他因如此获得的形式而逐渐只意愿和思考与仁爱有关的东西。这样的人最终成为圣言所说的那些人,即:他们有写在心上的律法(耶利米书31:33)。他们也不将功德置于自己的作为或行为,因为他们不会想到功德,只会想到责任,这是每个好公民都应该履行的。然而,人根本不能凭自己出于属灵的公义和忠诚来行事;因为每个人都从父母那里继承了一种为自己和世界而实行良善和公义的倾向或特性;但没有人继承为了良善和公义而实行良善和公义的倾向或特性。因此,只有那些敬拜主,当出于自己行事时,就出于祂行事的人获得了属灵的仁爱,并通过习惯行使这仁爱而充满它,或把它变成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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