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5.宗教自上古时代起就已经存在了,地上各个地方的居民都有关于神的知识和关于死后生活的某种知识。这种知识不是源于他们自己或自己的聪明,而是源于前面(TCR 264-266节)提到的古圣言,后来源于以色列的圣言。宗教体系或概念从这两部圣言中传播到了印度群岛及其岛屿,通过埃及和埃塞俄比亚传到非洲国家,从亚洲或中东的沿海地区传到希腊,又从希腊传到意大利。然而,由于圣言只能通过代表来写,代表就是诸如在世上对应于并表示天上事物的那类事物,所以这些民族或外邦人的宗教变成了偶像崇拜,在希腊变成了神话传说。神性的特征和属性变成了许多神,甚至在他们上面又立了一个至高无上的神,他们称其为朱庇特,可能源于耶和华。众所周知,他们拥有关于伊甸园、大洪水、圣火,以及四个时代(如但以理书2:31-35所描述的),从第一个时代或黄金时代到最后一个时代或黑铁时代的知识。
IX.决定判决的,是信仰,以及与信仰结合的东西;
如果真正的信仰与良善结合,那么判决就是永生;
但如果信仰与邪恶结合,那么判决就是永死
654.基督徒所做的仁爱作为和异教徒所做的仁爱作为,在外在形式上看起来是一样的,因为他们都对同伴或同胞实践文明和道德的善行。这些善行在某些方面类似于对邻之爱的善行。事实上,两者都可以救济穷人,帮助有需要的人,在教会听讲道;然而,谁能据此判断,这些外在的善行在内在形式上是否是一样的,或换句话说,这些属世的善行是否也是属灵的?这只能从信仰中得出结论,正是信仰决定了它们的品质,或赋予了它们品质,因为信仰使神在它们里面,并把它们与内在人中的它自己结合在一起;正因如此,属世的善行从内在变成属灵的。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信仰那一章所论述的主题更清楚地看出来,那里确立了以下事实:信仰在与仁爱结合之前,不是活的信仰。仁爱从信仰那里变成属灵的,信仰从仁爱那里变成属灵的。没有仁爱的信仰因不是属灵的,故不是信仰;没有信仰的仁爱因不是活的,故不是仁爱。信仰和仁爱相互和可互换地应用和结合。主、仁爱和信仰,就像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一样构成一体;如果它们分开,各自都会像珍珠化为粉末一样灭亡(TCR 355-36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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