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5.宗教自上古时代起就已经存在了,地上各个地方的居民都有关于神的知识和关于死后生活的某种知识。这种知识不是源于他们自己或自己的聪明,而是源于前面(TCR 264-266节)提到的古圣言,后来源于以色列的圣言。宗教体系或概念从这两部圣言中传播到了印度群岛及其岛屿,通过埃及和埃塞俄比亚传到非洲国家,从亚洲或中东的沿海地区传到希腊,又从希腊传到意大利。然而,由于圣言只能通过代表来写,代表就是诸如在世上对应于并表示天上事物的那类事物,所以这些民族或外邦人的宗教变成了偶像崇拜,在希腊变成了神话传说。神性的特征和属性变成了许多神,甚至在他们上面又立了一个至高无上的神,他们称其为朱庇特,可能源于耶和华。众所周知,他们拥有关于伊甸园、大洪水、圣火,以及四个时代(如但以理书2:31-35所描述的),从第一个时代或黄金时代到最后一个时代或黑铁时代的知识。
338.⑴何谓地上的恶用。地上的恶用是指动植物和矿物界中的一切有害物。没有必要将它们都一一列举出来,因为这只是堆砌名称而已。不指明每一种所造成的损害,一味列举名称无助于本书所关注的目的。为了澄清,仅举其中几例就足够了:动物界的有害物包括毒蛇、蝎子、鳄鱼、大蛇、角鸮、尖叫鸮或猫头鹰、老鼠、蝗虫、青蛙、蜘蛛;以及苍蝇、黄蜂、蟑螂、虱子、蜱虫和螨虫;总之,就是毁坏青草、叶子、果实、种子、食物和可饮用液体,并危害动物和人类的生物。植物界的有害物包括一切有害、致命、有毒的草本植物,以及具有类似属性的豆科植物和灌木。矿物界的有害物包括地上的一切有毒物质。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何谓地上的恶用;恶用就是与善用对立的一切事物(对此,可参看33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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