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4.我曾被允许看到出生在海岛上的人,他们在文明生活的问题上很有理性,但对神一无所知。在灵界,这些人看上去像狒狒。但他们生而为人,因而有接受属灵生命的官能,故被天使教导,并通过了解作为人的主而被赋予生命。从那些在地狱里的人就能明显看出若由着人自己,他会是什么样。这些人当中有一些是教会领袖和学者,他们甚至不愿听到有关神的任何事,因此也不能说出神这个词。我曾见过这些人,并与他们交谈过。我还与一听到有人谈论主就怒火中烧的人交谈过。那些谈论过神,写过关于神的文章,并传讲过神的人尚且如此,那么可以想见从未听过神的人又会是什么样呢?他们的性质是其意愿的结果,而这意愿是邪恶的。如前所述,意愿引领理解力,会从圣言那里夺走其中所含的真理。若人凭自己能知道有神和死后生活,那他为何不知道人死后依旧是人呢?他为何认为他的灵魂,也就是他的灵,就像风或以太,在与他的尸体或骸骨联结并复合之前,没有看见的眼睛、听到的耳朵和说话的嘴巴呢?那么设想一下,一个纯由理性之光所孵化出来的教义,岂不会教导当敬拜自我吗?这种事已做了几个世纪了,并且如今已经从圣言得知唯独要敬拜神的人仍在做这种事。基于人之自我的任何其它敬拜,甚
至对日月的敬拜都是不可能存在的。
414.“白昼的三分之一部分没有光,黑夜也是这样”表他们里面不再有任何来自圣言、服务于教义和生活的属灵真理和属世真理。“白昼没有光”表示没有来自太阳的光;“黑夜也是这样”表示没有来自月亮和星辰的光。“光”总体上表示神性真理,也就是来自圣言的真理;“太阳的光”表示属灵的神性真理;“月亮和星辰的光”表示属世的神性真理,二者皆来自圣言。就圣言的属灵之义而言,神性真理如同白天的日光;就圣言的属世之义而言,则如同夜间月亮和星辰的光。圣言的属灵之义也流入它的属世之义,正如太阳及其光流入月亮,月亮则间接反射阳光。圣言的属灵之义以同样的方式光照世人,哪怕那些以属世之义来阅读圣言时,对此毫不知情的人;不过,它启示属灵人,犹如阳光照进眼睛;启示属世人,则犹如月光和星光照进眼睛。人皆照着对真理与良善的情感,同时照着藉以开启他的理性功能的纯正真理而被启示。
在以下经文中,“昼”与“夜”所表相同:
神说,天上穹苍中要有光体,可以分昼夜;于是神造了两个大光,大光体管昼,小光体管夜,又造众星。神还把这些光摆列在天上穹苍中,管理昼夜,分别明暗。(创世记1:14-19)
耶和华造了大光体,日头管白昼,又造月亮星宿管黑夜。(诗篇136:7-9)
耶和华啊,白昼属你,黑夜也属你;你已预备亮光和日头。(诗篇74:16)
耶和华使太阳白日发光,使星月有定律,黑夜发亮。(耶利米书31:35)
你们若能废弃我所立白日的约、黑夜的约,使白日黑夜不按时轮转,我与我仆人大卫所立的约就必失效;若是我立白日黑夜的约不能存住,若是我未曾安排天地的定例,我也将弃绝雅各的种和大卫的种。(耶利米书33:20,21,25,26)
引用这些经文,是叫人知道,所表示的是这两种光变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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