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74

274.我曾被允许看

274.我曾被允许看到出生在海岛上的人,他们在文明生活的问题上很有理性,但对神一无所知。在灵界,这些人看上去像狒狒。但他们生而为人,因而有接受属灵生命的官能,故被天使教导,并通过了解作为人的主而被赋予生命。从那些在地狱里的人就能明显看出若由着人自己,他会是什么样。这些人当中有一些是教会领袖和学者,他们甚至不愿听到有关神的任何事,因此也不能说出神这个词。我曾见过这些人,并与他们交谈过。我还与一听到有人谈论主就怒火中烧的人交谈过。那些谈论过神,写过关于神的文章,并传讲过神的人尚且如此,那么可以想见从未听过神的人又会是什么样呢?他们的性质是其意愿的结果,而这意愿是邪恶的。如前所述,意愿引领理解力,会从圣言那里夺走其中所含的真理。若人凭自己能知道有神和死后生活,那他为何不知道人死后依旧是人呢?他为何认为他的灵魂,也就是他的灵,就像风或以太,在与他的尸体或骸骨联结并复合之前,没有看见的眼睛、听到的耳朵和说话的嘴巴呢?那么设想一下,一个纯由理性之光所孵化出来的教义,岂不会教导当敬拜自我吗?这种事已做了几个世纪了,并且如今已经从圣言得知唯独要敬拜神的人仍在做这种事。基于人之自我的任何其它敬拜,甚
至对日月的敬拜都是不可能存在的。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91

Life91.如今,

Life91.如今,人们普遍认为得救在于相信教会这样或那样的教导,而不在于遵守十诫,就是狭义和广义上的不可杀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和不可作假见证。因为人们坚持认为,神不看行为,只看信;而事实上,任何人陷入这些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没有信(参看42—52节)。请教理性,你会清楚发现,只要陷入对这些邪恶的欲望,任何杀人者,通奸者,盗贼或作假证的人是否能拥有信。你也会清楚发现,除了不愿犯下这些邪恶,因为它们是罪,也就是说,因为它们是属地狱和魔鬼的之外,对它们的欲望能否以其它任何方式被驱散。因此,凡以为得救在于相信教会这样或那样的教导,同时仍留在自己恶欲中的人必是“愚拙的人”,正如主在马太福音(7:26)中所说的那样。当一个教会具有这种性质时,经上在耶利米书如此描述它:

你当站在耶和华家的门口,在那里宣告这话: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改正你们的所作所为;你们不要倚靠虚谎的话,说,这些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你们偷盗、杀害、通奸、起假誓,且来到这称为我名下的家,又说,我们得救了,好再去行这一切可憎的事?这家岂不成了贼窝吗?看哪,我真的都看见了。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利米书7:2–4, 9–11)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