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73

第14节 没有圣言

第14节  没有圣言,没有人知道神、天堂、地狱或死后的生活,更不知道主

273.有些人坚信,没有圣言,人也可以知道神、天堂、地狱和圣言所教导的其它东西的存在。因此,由于这些人不相信圣言,而是相信自己,所以从圣言与他们争论是不可能的,只能从属世理性的光来与他们争论。那么,从理性之光来探究,你会发现,人里面有两种生命官能,被称为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受制于意愿,而不是意愿受制于理解力;因为理解力只教导并指出人当出于意愿做什么。这就是为何许多人具有敏锐的天赋,对生活的道德原则理解得比其他人更清晰,却不照之生活;如果他们意愿这些事,情况就不会是这样了。进一步探究一下,你会发现,人的意愿就是他的自我,自出生起就是邪恶的,并产生理解力中的虚假。

当发现这些事时,你会看到,人凭自己只想理解来自其意愿的自我的东西;如果这是他知识的唯一源头,那么他出于其意愿的自我就只想理解属于自我和世界的东西;在此之上的一切都将陷入幽暗。例如,在看到太阳、月亮和众星时,他若思想它们的起源,不能不认为它们是自我起源,或自行存在的。这种思考不比世界上那些虽从圣言中知道神创造万物,却只承认自然的学者更高深。如果他们没有从圣言中知道任何东西,他们会怎么想呢?难道你以为古代的智者,如亚里士多德、西塞罗、塞涅卡,以及写过神和灵魂不朽的其他智者,最初是从他们自己的理解力中获得这种知识的吗?不!他们是从其他人那里获得这种知识的,而其他人最初是从前面(TCR 264-266节)提到的那本古圣言中获知它的。属世神学的作家也不是从他们自己那里获得这种知识的;他们只是通过理性推论确认了他们从拥有圣言的教会那里学到的东西;可能其中一些人虽确认了真理,却不相信它们。


诠释启示录 #1025

1025.“众山也不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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