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1.经上预言,在当今教会的末了,黑暗将再次出现。因为当今教会不知道主是天地之神,并将信从仁分离。因此,为防止丧失对圣言的纯正理解,从而丧失教会,如今主乐意揭开圣言的属灵之义,并证明:存在于属灵之义,并通过属灵之义而存在于属世之义中的圣言包含无数事物。凭借这些事物,出自圣言、几乎熄灭的真理之光能得以重现。启示录中的许多经文预言,真理之光在当今教会的末了几乎熄灭;这也是主说这些话的意思: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天势都要震动。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地上的万族都要哀哭。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4:29,30)
此处“日头”表对主的爱;“月亮”表对主的信;“众星”表关于主的真理与良善的认知;“人子”表主的圣言;“云”表圣言的字义;“荣耀”表圣言的属灵之义,它透过字义显现出来,“能力”表属灵之义的力量。
(二)主成全了律法的一切是指祂应验了圣言的一切
L8.如今许多人以为,当经上论到主说,祂成全了律法时,意思是说,祂成全了十诫的一切诫命,从而成为公义,也因此使这个世界的人因信而称义。然而,这不是它的意思;相反,意思是,主成全了律法和先知书,也就是整部圣经指着祂自己所写的一切;因为圣经唯独论述主,如前一章所述。许多人之所以持有这种不同信仰,是因为他们没有查考圣经,不明白圣经中的“律法”是什么意思。圣经中的律法的意思如下:从狭义上说,是指十诫;从广泛意义上说,是指摩西五经中所写的一切;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是指圣言的一切。狭义上的律法是指十诫,这是众所周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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