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9.从天堂每个社群内的相似现象可以推断,整个天堂如同一个人是千真万确的。因为每个社群就是一个小型天堂,也像一个人(这一事实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41-87节)。在每个天堂社群中,那些在中央的人好比心与肺,他们享有最强烈的光。这光本身和随之对真理的感知从中央向周边各个方向扩散,从而直达社群里的所有人,并带给他们属灵的生命。我们早就说明,在中央构成心肺区域、享有最强烈的光之人一旦被转走,在他们周围之人的理解力就变得模糊,其对真理的感知变得如此微弱,以致他们感到非常悲痛。不过,一旦中央的人回来了,光就会出现,他们对真理的感知和以前一样。这好比尘世太阳放射的热和光,这热和光使得树木和植被生长,并且只要太阳在地平线以上,即使没有光线直射或在云层之下的植物也能生长。来自主的天堂之热和光也是如此,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这光本质上是神圣真理,是天使以及世人一切聪明和智慧的源头。故经上论到圣言(也就是道)说:
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那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它的光甚至照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1,5,9)
圣言(也就是道)在此表示主的神圣真理。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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