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9.整个天堂都是如此,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得出结论,即:类似的状况存在于天堂的每个社群中;因为每个社群都是一个小型天堂,也像一个人;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41-87节)一书。在天堂的每个社群中,那些处于中心的人与心和肺有相似的关系,或说代表心和肺;他们享有最大的光。这光本身和随之而来的对真理的感知从中心向周边各个方向扩散,从而直达社群里的所有人,并构成他们的属灵生命。前面已经说明,当那些处于中心、构成心肺区域,并享有最大的光之人被移除时,他们周围的人就感觉自己的理解力变得模糊了,并哀叹他们对真理的感知如此微弱。然而,一旦处于中心的人回来了,光就会再次出现,他们对真理的感知也恢复了,和以前一样。这可以比作这个世界的太阳的热和光;只要太阳在地平线之上,这热和光就会使树木和植物生长,即使是那些没有光线直射,或在云层之下的树木和植物。从显为天堂太阳的主那里发出的天堂的热和光也是如此;因为这光本质上是神性真理,天使和人类从神性真理中获得其一切聪明和智慧。因此,论到圣言,经上说:
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它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它的光甚至照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1, 5, 9)
此处圣言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
574.一切理性都表明,人必须重生,因为他生在源于父母的各种邪恶中;这些邪恶存在于他的属世人中,而属世人本身与属灵人截然对立。然而,人是为天堂而生的;尽管他不会进入天堂,除非他变得属灵,而他只有通过重生才能变得属灵。由此必然可以推知,属世人及其欲望必须被控制、征服和翻转过来;否则,人无法靠近天堂一步,而是越来越深地沉入地狱。凡相信自己生在各种邪恶中,承认良善和邪恶的存在和对立,相信死后的生命、天堂和地狱,并且邪恶构成地狱,良善构成天堂的人,都能看到这一点。就其本身而言,属世人在性质上与动物没有任何不同。就其意愿而言,他的确就像野兽;但就其理解力而言,他又不同于动物;因为理解力能被提升到意愿的欲望之上,不仅能看到它们,还能控制或约束它们。因此,人能出于理解力思考,出于思维说话,而这是动物不能做到的。
人天生是什么样,他若没有重生,又会是什么样,可从各种凶猛的动物看出来。他将是老虎、黑豹、花豹、野猪、蝎子、狼蛛、毒蛇、鳄鱼等等。因此,如果他没有通过重生变成绵羊,那么他只会是地狱里的魔鬼当中的一个魔鬼。在这种状态下,这些人若不受国家法律的约束,会不会因与生俱来的凶猛而彼此冲撞、互相攻击和屠杀,甚至互相掠夺最后一件衣服呢?人类当中有多少人不是天生的萨梯和普里阿普斯,或淫荡的生物,或四足蜥蜴呢?如果不重生,在这些人当中,谁不会变成猿猴呢?唯一让他们上升到那么远的,是他们为了掩盖他们的内在而培养的外在道德,或说一个人为了掩盖他的内在而培养的外在道德,促成了这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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