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9.整个天堂都是如此,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得出结论,即:类似的状况存在于天堂的每个社群中;因为每个社群都是一个小型天堂,也像一个人;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41-87节)一书。在天堂的每个社群中,那些处于中心的人与心和肺有相似的关系,或说代表心和肺;他们享有最大的光。这光本身和随之而来的对真理的感知从中心向周边各个方向扩散,从而直达社群里的所有人,并构成他们的属灵生命。前面已经说明,当那些处于中心、构成心肺区域,并享有最大的光之人被移除时,他们周围的人就感觉自己的理解力变得模糊了,并哀叹他们对真理的感知如此微弱。然而,一旦处于中心的人回来了,光就会再次出现,他们对真理的感知也恢复了,和以前一样。这可以比作这个世界的太阳的热和光;只要太阳在地平线之上,这热和光就会使树木和植物生长,即使是那些没有光线直射,或在云层之下的树木和植物。从显为天堂太阳的主那里发出的天堂的热和光也是如此;因为这光本质上是神性真理,天使和人类从神性真理中获得其一切聪明和智慧。因此,论到圣言,经上说:
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它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它的光甚至照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1, 5, 9)
此处圣言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圣言的能力。在士师记,我们读到,参孙自出母亲的子宫就是一个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此外,“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或离俗归圣的身份(中文圣经译为拿细耳人的愿)”是指头发。参孙亲自清楚表明,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亲的子宫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拿细耳人的身份被设立,这个身份是指头发,又为何参孙的力量在他的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在圣言中,“头”表示什么。“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性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来自最外在或最后事物,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的聪明。由于“头发”的这种含义,经上才为拿细耳人制定了一条律法:
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人的身份。(民数记6:1-21)
因此,还有一条律法: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愤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头发因来自对应关系的这种含义而如此神圣,所以人子,即圣言方面的主,甚至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是如此(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所以在灵界,那些蔑视圣言的人成了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尊崇圣言,视其为神圣的人看起来头发秀丽。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
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因为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列王纪下2:23, 24)
事实上,“以利沙”代表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的能力。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就在它的字义中,因为在字义中,圣言在它的完全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在字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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