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8.我必须解释一下主与天堂如何藉着圣言存在于全球各地并与其联结。整个天使天堂在主眼里就像一个人,地上的教会也是如此。它们的确看似一个人,这一点可见于我的《天堂与地狱》(59-86节)一书。人含有教会,含有阅读圣言、从而认识主的地方,就像身体含有心肺一样。主的属天国度就像心,其属灵国度就像肺。正如其余的一切肢体、脏腑和器官通过人体内这两个生命源泉而持续存在和存活,全世界凡拥有一个宗教信仰、敬拜一神并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也通过主与天堂藉着圣言与教会的结合而持续存在和存活。因此,他们形成此人的一部分,与胸部,就是心肺的居所之外的肢体和脏腑有关。因为基督教会所拥有的圣言是世界上其他人的生命,经由天堂来自主,正如全身肢体和脏腑的生命来自心肺。他们之间也有类似的联系。这也是为何阅读圣言的基督徒构成此人的胸部。他们位于所有人的正中间,周围是天主教徒,天主教徒之外是承认主为最大先知和神儿子的伊斯兰教徒。伊斯兰教徒后面是非洲人,最外围则由亚细亚和印度群岛的各人民和民族组成。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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