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5.古人拥有一部圣言,这从摩西明显看出来,他提到过这部圣言,还从中引用了一些内容(民数记21:14,15,27-30)。这部圣言的历史部分被称为“耶和华战记”,而预言部分则被称为“神谕”。摩西从该圣言的历史部分引用了下列经文:
所以耶和华的战记上说,苏法的哇哈伯与亚嫩河的溪谷,并向亚珥所居之地的下河道谷,是靠近摩押的境界。(民数记21:14,15)
这部圣言中提到的“耶和华的战争”,和我们圣言中提到的一样,都表示并描述了主即将降世时,祂与地狱争战,并胜过它们。我们圣言的历史部分也有表示并描述同样战争的大量经文,如约书亚与迦南地各民族的战争,以及士师和以色列诸王的战争。
从古圣言的预言部分引用了下列经文:
所以那些作诗歌的说:你们来到希实本,愿西宏的城被修造、被建立。因为有火从希实本发出,有火焰出于西宏的城,烧尽摩押的亚珥和亚嫩河邱坛的祭司。摩押啊,你有祸了!基抹的民哪,你们灭亡了!基抹的男子逃奔,女子被掳,交付亚摩利的王西宏。我们射了他们,希实本直到底本尽皆毁灭。我们使地变成荒场,直到挪法;这挪法直延到米底巴。(民数记21:27-30)
译者将这个词译为“箴言作家”(composers of proverbs)或“他们以箴言说话”;不过,应译作“作诗歌的”或“预言诗歌”。这从希伯来语“meshalim”一词的含义可以看出来,这个词不仅指“箴言”(proverbs),还指“预言诗歌”(prophetic utterances)(如在民数记23:7,18;24:3,15)。在那里,经上说巴兰“题”或“作”他的诗歌,这诗歌其实也是关于主的预言。巴兰的诗歌被称为单数形式的“玛沙”(Maschal)。此外,摩西从这一源头所引用的经文并非箴言,而是预言。
这部圣言同样是神性的启示。这从耶利米书明显看出来,那里有几乎一样的话:
有火从希实本发出,有火焰出于西宏的城,烧尽摩押的角和哄嚷人的头顶。摩押啊,你有祸了!属基抹的民灭亡了!因你的众子都被掳去,你的众女也被掳去。(耶利米书48:45,46)
另外,这部古圣言的预言书被称为“雅煞耳书”,或“义人之书”(book of the Upright)。大卫和约书亚都提到过它。大卫提到说:
大卫作哀歌,吊扫罗和他儿子约拿单,且吩咐将这歌教导犹大人。这歌名叫弓歌,写在雅煞珥书上。(撒母耳记下1:17,18)
约书亚提到说:
约书亚说,日头啊,你要停在基遍;月亮啊,你要止在亚雅仑谷。这事岂不是写在雅煞珥书上吗?(约书亚10:12)
997.“好叫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得以预备”表示好让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可以流入。这从“众王的道路”的含义清楚可知,“众王的道路”是指神性真理的流注,“道路”表示流注,“众王”表示真理。之所以指神性真理的流注,是因为它被称为“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道路”表示流注,因为从一个社群到另一个社群、因而来自主的一切流注都通过在灵界打开的道路进行。由于“日出之地”表示主所在的地方,所以“从日出之地”表示从主。主是天堂的太阳,故在圣言中,“太阳或日头”是指爱方面的主(可参看AE 401a-e, 412b, 527节)。“东方”和“日出之地”是指主所在的地方(可参看AE 422节);“王”表示神性真理(AE 29, 31, 553, 625节)。前面提到这些话在最近或最直接的意义上是什么意思,即:好叫一条从迦南地到亚述的道路可以打开,迦南地表示教会的属灵之物,亚述表示教会的理性之物。幼发拉底河将这些地隔开,并形成它们的边界。因此,“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表示来自教会的一条通道;“幼发拉底河的水干了”在这层意义上是指这条通道打开了。
现在要说一说神性真理从主进入人的流注。热和光都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但热是神性良善,光是神性真理。光,也就是神性真理,流入并进入每一位天堂天使,也进入每个世人,并给予内在视觉,也就是理解力的视觉。因为每个人,就其灵而言,不是就其身体而言,都有接受这光的官能,也就是说,都有理解神性真理的官能。随着人的成长,这官能就被打开,并按照秩序,通过知识或科学,以及对良善和真理的认知而培育和形成他的理性。但热,也就是神性良善,不像光,也就是神性真理那样流入天使或世人。原因在于,人生在各种邪恶中,邪恶带来阻碍或反对。因此,在热,也就是神性良善能流入之前,邪恶必须被移除;邪恶是通过视它们为反对神的罪,并通过祈求主的帮助而避开它们被移除的。因此,人如此接受神性良善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理解神性真理的光。因为神性真理进入一个被改造之人的道路就是意愿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生活良善。
然而,当一个人没有处于神性良善,而是处于邪恶时,尽管他仍拥有接受光的官能,也就是说,拥有理解神性真理的官能,但只有在他处于与邪恶分离的状态下才可以拥有;他若没有处于一种分离的状态,就没有这种对真理的理解。当一个人只被保持在属于其理解力的思维中,同时没有被保持在属于其意愿的情感中时,他就处于一种分离的状态。但在这种状态下,人没有被改造,因为那时光没有影响他的生活,也就是说,神性真理没有被植入。不过,当人被保持在来自理解力的思维中,同时又被保持在来自意愿的情感中时,他就处于没有分离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不接受光,也就是说,不理解神性真理,除非他同时在意愿的情感上处于神性良善,因为在这种状态下,属于意愿的邪恶和随之而来的属于思维的虚假,都会阻碍并熄灭光。关于人的这两种状态,我们将在下文予以详述。
(关于第六诫续)
由于婚姻之爱在首要本质上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因而是纯真,所以婚姻之爱也是平安,就是天堂里的天使所拥有的那种平安。正如纯真是一切良善的真正存在,平安则是来自良善的一切快乐的真正存在;因此,它是婚姻伴侣之间的一切喜乐的真正存在。由于一切喜乐都属于爱,而婚姻之爱是天堂所有爱中最基本的爱,所以平安本身主要住在婚姻之爱中。平安是当邪恶和虚假与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纷争和争战止息时,由主与天堂和教会的结合,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产生的内心和灵魂的幸福(可参看AE 365节)。由于婚姻之爱是从这些结合中降下来的,所以这爱的一切快乐是从天上的平安中降下来的,并从这平安中获得自己的本质。此外,这平安在天堂闪耀出来,就像天堂的幸福从婚姻伴侣的脸上闪耀出来一样,因为他们处于这爱,并出于这爱注视彼此。这从至内层影响爱之快乐,被称为平安的天堂幸福只能被赐予那些能从至内层,因而从内心结合在一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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