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65

265.在古人当中有

265.在古人当中有一部圣言,这一点从摩西五经明显看出来,摩西在摩西五经中提到了这部圣言,还从中引用了一些内容(民数记21:14, 15, 27-30)。这部圣言的历史部分被称为《耶和华战记》,其预言部分被称为《宣告》。摩西从该圣言的历史部分中引用了以下经文:

所以耶和华的战书上说,苏法的哇哈伯与亚嫩河的溪谷,并下到亚珥居住之地的河道谷,是靠近摩押边界的。(民数记21:14, 15)

在这部圣言中,就像在我们的圣言中一样,“耶和华的战争”是指并描述了当主即将降世时,祂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们的胜利。在我们圣言的历史部分的许多地方,所指并描述的,也是这些争战,如约书亚与迦南地各民族的战争,以及士师和以色列诸王发动的战争。

从这部圣言的预言部分中引用了以下经文:

所以那些作诗歌的说,你们来到希实本;愿西宏的城被修造、被建立;因为有火从希实本发出,有火焰出于西宏的城;烧尽摩押的亚珥和亚嫩河邱坛的主。摩押啊,你有祸了!基抹的民哪,你们灭亡了!基抹使自己的儿子成了逃亡者,使自己的女儿被掳,交付亚摩利人的王西宏。我们射了他们;希实本直到底本尽皆毁灭,我们使它们荒废,直到挪法,这挪法直延到米底巴。(民数记21:27-30)

译者将此处这个名字译为“作诗歌或箴言的”或“以诗歌或箴言说话的”;但应该译为“宣告”或“预言宣告”,这可从希伯来语“马所拉”一词的含义看出来,这个词既是指“箴言”,也是指“预言宣告”(如在民数记23:7, 18; 24:3, 15)。在那里,经上说巴兰“发他的宣告(或作他的诗歌)”,这宣告是一个关于主的预言。他的宣告被称为单数形式的“马所拉”。此外,摩西从中引用的材料不是箴言,而是预言。

这部圣言和我们的圣言一样,都是神启的,这一点从耶利米书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了几乎一样的话:

有火从希实本发出,有火焰出于西宏中间,烧尽摩押的角和哄嚷人的头顶。摩押啊,你有祸了!基抹的人民灭亡了!因你的众子都被掳去,你的众女也被掳去。(耶利米书48:45, 46)

除了这些书之外,大卫和约书亚也提到了一本古圣言的预言书,被称为《雅煞耳书》或《义人之书》;大卫在以下经文中提到了它:

大卫作哀歌,吊扫罗和他儿子约拿单,并写下来把这首弓歌教导犹大人,写在雅煞珥书上。(撒母耳记下1:17, 18)

约书亚则在以下经文中提到了它:

约书亚说,日头啊,你要停在基遍;月亮啊,你要止在亚雅仑谷。这事岂不是写在雅煞珥书上吗?(约书亚记10:12)


诠释启示录 #976

976.“你给他们血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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