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65

265.在古人当中有

265.在古人当中有一部圣言,这一点从摩西五经明显看出来,摩西在摩西五经中提到了这部圣言,还从中引用了一些内容(民数记21:14, 15, 27-30)。这部圣言的历史部分被称为《耶和华战记》,其预言部分被称为《宣告》。摩西从该圣言的历史部分中引用了以下经文:

所以耶和华的战书上说,苏法的哇哈伯与亚嫩河的溪谷,并下到亚珥居住之地的河道谷,是靠近摩押边界的。(民数记21:14, 15)

在这部圣言中,就像在我们的圣言中一样,“耶和华的战争”是指并描述了当主即将降世时,祂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们的胜利。在我们圣言的历史部分的许多地方,所指并描述的,也是这些争战,如约书亚与迦南地各民族的战争,以及士师和以色列诸王发动的战争。

从这部圣言的预言部分中引用了以下经文:

所以那些作诗歌的说,你们来到希实本;愿西宏的城被修造、被建立;因为有火从希实本发出,有火焰出于西宏的城;烧尽摩押的亚珥和亚嫩河邱坛的主。摩押啊,你有祸了!基抹的民哪,你们灭亡了!基抹使自己的儿子成了逃亡者,使自己的女儿被掳,交付亚摩利人的王西宏。我们射了他们;希实本直到底本尽皆毁灭,我们使它们荒废,直到挪法,这挪法直延到米底巴。(民数记21:27-30)

译者将此处这个名字译为“作诗歌或箴言的”或“以诗歌或箴言说话的”;但应该译为“宣告”或“预言宣告”,这可从希伯来语“马所拉”一词的含义看出来,这个词既是指“箴言”,也是指“预言宣告”(如在民数记23:7, 18; 24:3, 15)。在那里,经上说巴兰“发他的宣告(或作他的诗歌)”,这宣告是一个关于主的预言。他的宣告被称为单数形式的“马所拉”。此外,摩西从中引用的材料不是箴言,而是预言。

这部圣言和我们的圣言一样,都是神启的,这一点从耶利米书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了几乎一样的话:

有火从希实本发出,有火焰出于西宏中间,烧尽摩押的角和哄嚷人的头顶。摩押啊,你有祸了!基抹的人民灭亡了!因你的众子都被掳去,你的众女也被掳去。(耶利米书48:45, 46)

除了这些书之外,大卫和约书亚也提到了一本古圣言的预言书,被称为《雅煞耳书》或《义人之书》;大卫在以下经文中提到了它:

大卫作哀歌,吊扫罗和他儿子约拿单,并写下来把这首弓歌教导犹大人,写在雅煞珥书上。(撒母耳记下1:17, 18)

约书亚则在以下经文中提到了它:

约书亚说,日头啊,你要停在基遍;月亮啊,你要止在亚雅仑谷。这事岂不是写在雅煞珥书上吗?(约书亚记10:12)


圣爱与圣智 #404

404.(6)婚礼后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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