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2节 在当今世界现存的圣言之前,还有一本已经遗失的圣言
264.在通过摩西和众先知赐给以色列民族的圣言之前,人们通过祭祀知道敬拜,他们的先知从耶和华的口中发预言,这一点可从摩西五经所提到的事清楚看出来。人们通过祭祀知道敬拜,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出埃及记:
以色列人被吩咐推倒列族的祭坛,打碎他们的雕像,砍下他们的亚舍拉。(出埃及记34:13; 申命记7:5; 12:3)
民数记:
以色列在什亭开始与摩押女子行淫;她们叫百姓来给她们的神献祭,百姓就吃了。(民数记25:1-3)
又:
来自亚兰的巴兰让他们筑坛,并献牛羊。(民数记22:40; 23:1, 2, 14, 29, 30)
他还指着主预言说:
必有一星从雅各而出,必有一杖从以色列兴起。(民数记24:17)
巴兰从耶和华的口中发预言(民数记22:13, 18; 23:3, 5, 8, 16, 26; 24:1, 13)。这些经文清楚表明,几乎就像摩西在以色列民族中间建立的那种神性敬拜存在于列族或外邦人当中。它也存在于亚伯拉罕的时代之前,这一点从摩西五经(申命记32:7, 8)中的话清楚看出来,但从以下事实看得更清楚:撒冷王麦基洗德拿出饼和酒,为亚伯兰祝福,亚伯兰就把所有的拿出十分之一来给他(创世记14:18-20);而且,麦基洗德代表主,因为他被称为至高神的祭司(创世记14:18);在诗篇,论到主,经上说:
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诗篇110:4)
正因如此,麦基洗德拿出饼和酒作为教会最神圣的事物,正如它们是圣餐中的圣物。这些和其它许多证据都清楚证明,在以色列的圣言之前,还有一部圣言,该圣言给予了这些启示,或说这些启示就源于这部圣言。
431.仁爱的家庭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的义务和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子女对父母的义务,男主人和女主人对仆人,无论男女的义务,并后者对前者的义务。这些义务因与孩子的教育和家庭管理有关,所以如此之多,以至于若列举出来,它们会填满一本书。每个人都被引导出于一种不同于在日常职业中驱动他的爱来履行这些义务。丈夫和妻子出于并照着婚姻之爱来履行他们对彼此的义务;父母出于植入每个人、被称为父母之爱的爱来履行对子女的义务;子女则出于并照着另一种爱来履行对父母的义务,这种爱与服从义务原则或出于责任感的服从紧密相连。但男主人和女主人对他们的仆人,无论男女的义务源于对管理或权威的爱,这爱取决于每个人的心智状态。
然而,婚姻之爱和对子女的爱,连同这些爱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不像履行属于一个人的工作的义务那样产生对邻之爱,因为父母之爱同等地存在于坏人和好人身上,事实上,有时在坏人身上更强烈;此外,这爱也存在于无法形成或发展出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老虎、蛇,和绵羊、山羊一样爱自己的后代;猫头鹰和鸽子一样爱自己的后代。
至于具体的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和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来说,它们内在是不同的,尽管它们外在看起来是一样的。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来说,这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是结合在一起的;因为他们照着孩子的道德、美德、善意或热情和服务公众的资格或才能、潜力而爱自己的孩子。但对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来说,仁爱没有与被称为父母之爱的爱结合;因此,许多这样的父母甚至爱邪恶、不道德和狡诈的孩子胜过良善、道德和谨慎的孩子;因此,他们爱那些对公众无用的孩子胜过那些有用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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