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3.很少有人明白主如何成了圣言。因为他们认为,尽管主通过圣言启示和教导人们,但不能因此称主为圣言。不过,要知道,每个人都是自己的意愿和自己的理解力,并以此而有别于另一人。由于意愿是接受爱、因而接受构成其爱的各种良善的器官,理解力是接受智慧、因而接受构成其智慧之真理的一切形式的器官,故可知,每个人其实就是自己的爱和自己的智慧,或也可说,是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真理。这是唯一使人成为人的因素,在人里面,除此之外没有别的什么东西是人。至于主,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因而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祂通过应验圣言中的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而变成这一切。因为,如果人的所思所言只有真理,那他就变成这真理;如果人的所愿所行只有良善,那他就变成这良善。主既应验了圣言中的一切神圣真理和神圣良善,那么无论在属世意义上,还是在属灵意义上,祂都变成了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而变成圣言。
(九)任何人避各种通奸如罪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贞洁
Life74.就属世意义而言,第六诫(它通常被称为第七诫)所提到的“通奸”不仅表示通奸或淫乱,还表示淫秽的行为、猥亵的话语和肮脏的思维。但就属灵意义而言,“通奸”表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就至高意义而言,“通奸”表示否认主的神性,亵渎圣言。这些就是“各种通奸”。属世人凭理性之光能知道“通奸”包括做淫秽的事,说猥亵的话,思想肮脏的东西;但他不知道通奸也表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更不知道它表示否认主的神性,亵渎圣言。因此,他也不知道通奸是一个如此之大的邪恶,以致它可称作恶魔本身,或邪恶的巅峰,因为凡陷入属世通奸的人也陷入属灵通奸,反之亦然。这一点在另一本关于婚姻的小册子中有所说明。而事实上,那些出于其信仰和生活并未将通奸视为罪的人每时每刻都陷入各种通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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