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62

262.主应验了圣言

262.主应验了圣言的一切,这一点从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主成全了律法和经文,一切都成就了;如在以下经文;耶稣说:

莫想我来要毁灭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毁灭,乃是要成全。(马太福音5:17, 18)

路加福音:

耶稣进了会堂,站起来要念经,有人把先知以赛亚的书交给祂。祂就打开那书,找到一处写着,主的灵在我身上,因为祂膏了我;祂差遣我去传消息给贫穷的人,医治心里破碎的,给被掳的宣告自由,瞎眼的得看见,受伤的得自由,宣告主的悦纳之年。然后祂把书卷起来,说,今天这经应验在你们耳中了。(路加福音4:16-21)

约翰福音:

这是要应验经文,同我吃饭的人,举起脚跟来踢我。(约翰福音13:18)

又:

其中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好叫经文得应验。(约翰福音17:12)

又:

这要应验祂所说过的话,你所赐给我的人,我没有失落一个。(约翰福音18:9)

马太福音:

耶稣对彼得说,把你的剑收回原处。若是这样,经上有关事情必须如此的话怎么应验呢?但这一切的事成就了,为要应验经文。(马太福音26:52, 54, 56)

马可福音:

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经上指着祂所写的,为要应验经文。(马可福音14:21, 49)

又:

这就应验了经文,说,祂算为和不法的人同列。(马可福音15:28; 路加福音22:37)

约翰福音:

这要应验经文,他们彼此分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约翰福音19:24)

又:

这事以后,耶稣知道现在各样的事已经成了,为要应验经文。(约翰福音19:28)

又:

因此,耶稣受了那醋,就说,成了。(约翰福音19:30)

又:

这些事成了,为要应验经文,祂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另有一段经文说,他们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约翰福音19:36, 37)

主在离开前还以这些话来教导门徒,整部圣言都是指着祂写的,祂降世是为了应验它:

耶稣对他们说,愚蠢的人哪,先知所说的一切话,心信得太迟钝了。基督受这些苦,又进入祂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于是从摩西和众先知开始,所有经文论到祂自己的话,都给他们解释了。(路加福音24:25-27)

耶稣又说:

摩西的律法,先知书和诗篇上所记关于我的一切事,都必须应验。(路加福音24:41, 45)

主在世时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甚至直到最微小的细节,这一点从祂的话明显看出来: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天地都过去了,一点一画也决不能从律法上过去,直到一切都实现。(马太福音5:18)

由此清楚看出,主成全了律法的一切,不是指祂成全了十诫的一切诫命,而是指应验了圣言的一切。“律法”是指圣言的一切,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我曾说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写在诗篇(82:6)中。约翰福音:

众人回答说,我们从律法上听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写在诗篇(89:30, 37; 110:4)和但以理书(7:14)中。约翰福音:

这要应验写在他们律法上的圣言,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写在诗篇(35:19)中。路加福音:

天地过去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这段经文,和在其它许多经文中一样,“律法”都是指整部圣经。


诠释启示录 #1162

1162.启18:1

1162.启18:15.“这些物件的客商,借着她发了财”表示所有从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中获得名誉和财富,由此获得富裕和显赫或地位的美物之人,这些事物是吉祥和壮丽的。这从“客商”和“发了财”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为自己获得在圣言中,由“财富”所表示的那些事物的人,因为经上说:“这些物件的客商。”“客商”就具有这种含义(参看AE 1138节)。“发了财”是指获得这些事物并通过它们获取利益。此处所指的是由肥美辉煌之物所表示的富裕和显赫,或地位和财富,这些都是与内在事物分离的享乐或满足和壮丽的外在事物,因而是与天堂的良善分离的世界的良善。那些属巴比伦的人不知道什么叫内在享乐或满足,因为他们不阅读圣言,不仰望主,只知道什么叫外在享乐或满足,也只以这些事物为快乐。他们不接受内在享乐或满足。那些被邀请赴大筵席之人的回答具有相同的含义:

其中一个人说,他买了一块田,必须去看看,另一个人说,他买了牛,必须去试一试,第三个人说,他才娶了妻。(路加福音14:18–20)

这一切事物都是指世界的良善,或没有内在良善的外在良善。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类似事物:

他们吃喝嫁娶,他们懵然不知,直到洪水来把他们全冲走了。(马太福音24:38–39)

这些话是主论到最后的审判时所说的;“吃喝嫁娶”与这一节中“肥美辉煌的事物”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外在的满足和享乐,它们被称为身体和世界的享乐,而不是灵魂和天堂的享乐。这一切清楚表明,本章所列举的各种货物是指同时不是内在的外在良善和满足或享乐;因此,通过这些手段“发了财”的“客商”是指那些处于其中的人。

(续)

(8)圣治的第八条律法是,主不断使人退出邪恶,只要人出于自由愿意退出;人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主就能在何等程度上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但人不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不能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因为人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但他不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自己行有邪恶在里面的良善。就其言语和身体行为而言,人在自然界;但就其理解力的思维和意愿的情感而言,他在灵界。灵界是指天堂和地狱,两者都以最完美的秩序、照着情感和源于它们的思维的一切种类而被划分为无数社群。人在这些社群中间,与它们如此紧密相连,以至于他根本没有思考或意愿的能力,除非与它们联系在一起;这种联系如此紧密,以至于如果他与它们分离,或它们与他分离,他就会倒下死亡,只剩下在其至内层的生命,他凭这至内层而为人,不是野兽,从而活到永远。人不知道,就其生命而言,他处于这种不可分离的结合中。他之所以不知道这一切,是因为他不与灵人交谈,很长一段时间对这种状态一无所知。但为使这种状态不会永远向他隐藏,看哪,它被揭示出来了。在理解圣治的这条律法之前,必须详细说明这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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