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2.主应验了圣言的一切,这一点从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主成全了律法和经文,一切都成就了;如在以下经文;耶稣说:
莫想我来要毁灭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毁灭,乃是要成全。(马太福音5:17, 18)
路加福音:
耶稣进了会堂,站起来要念经,有人把先知以赛亚的书交给祂。祂就打开那书,找到一处写着,主的灵在我身上,因为祂膏了我;祂差遣我去传消息给贫穷的人,医治心里破碎的,给被掳的宣告自由,瞎眼的得看见,受伤的得自由,宣告主的悦纳之年。然后祂把书卷起来,说,今天这经应验在你们耳中了。(路加福音4:16-21)
约翰福音:
这是要应验经文,同我吃饭的人,举起脚跟来踢我。(约翰福音13:18)
又:
其中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好叫经文得应验。(约翰福音17:12)
又:
这要应验祂所说过的话,你所赐给我的人,我没有失落一个。(约翰福音18:9)
马太福音:
耶稣对彼得说,把你的剑收回原处。若是这样,经上有关事情必须如此的话怎么应验呢?但这一切的事成就了,为要应验经文。(马太福音26:52, 54, 56)
马可福音:
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经上指着祂所写的,为要应验经文。(马可福音14:21, 49)
又:
这就应验了经文,说,祂算为和不法的人同列。(马可福音15:28; 路加福音22:37)
约翰福音:
这要应验经文,他们彼此分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约翰福音19:24)
又:
这事以后,耶稣知道现在各样的事已经成了,为要应验经文。(约翰福音19:28)
又:
因此,耶稣受了那醋,就说,成了。(约翰福音19:30)
又:
这些事成了,为要应验经文,祂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另有一段经文说,他们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约翰福音19:36, 37)
主在离开前还以这些话来教导门徒,整部圣言都是指着祂写的,祂降世是为了应验它:
耶稣对他们说,愚蠢的人哪,先知所说的一切话,心信得太迟钝了。基督受这些苦,又进入祂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于是从摩西和众先知开始,所有经文论到祂自己的话,都给他们解释了。(路加福音24:25-27)
耶稣又说:
摩西的律法,先知书和诗篇上所记关于我的一切事,都必须应验。(路加福音24:41, 45)
主在世时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甚至直到最微小的细节,这一点从祂的话明显看出来: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天地都过去了,一点一画也决不能从律法上过去,直到一切都实现。(马太福音5:18)
由此清楚看出,主成全了律法的一切,不是指祂成全了十诫的一切诫命,而是指应验了圣言的一切。“律法”是指圣言的一切,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我曾说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写在诗篇(82:6)中。约翰福音:
众人回答说,我们从律法上听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写在诗篇(89:30, 37; 110:4)和但以理书(7:14)中。约翰福音:
这要应验写在他们律法上的圣言,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写在诗篇(35:19)中。路加福音:
天地过去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这段经文,和在其它许多经文中一样,“律法”都是指整部圣经。
1124.启18:8.“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必来到”表示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他们的最后状态即将来临,然后到来的是毁灭。这从“因此”、“在一天之内”和“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因此”是指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即:他们以统治天堂和教会为荣耀或骄傲和快乐,倚靠他们自己,不倚靠神性的能力和保护。“在一天之内”是指他们的最后状态,“天”表示状态,在此表示最后状态,因为经上补充说,那时有“死亡、悲哀、饥荒”。“灾殃”是指那些摧毁属灵生命的事物,因而是指毁灭(参看AE 584节)。在此由他们的灾殃必来到的那一天所表示的最后状态是指当他们中间不再剩下任何良善和真理时的状态。由于那时,他们的属灵生命被完全摧毁了,所以毁灭,也就是最后的审判就临到他们。这种情况以前之所以没有发生,而是此时发生,是因为这时,天堂与他们的联系或结合不复存在;当没有了联系或结合时,分离就会发生,这种分离就是最后的审判。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恶人就被扔进地狱,善人被提入天堂。因为一旦任何人与天堂的联系被打破,他就立刻坠入地狱。只有与天堂,因而与主的联系才能使人不下地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如果有人说并认为,生命本身是神,或神是生命本身,同时却对生命是什么没有任何概念,那么除了这些表述之外,他根本不理解神是什么。人的思维里面有两种观念,一种是抽象的属灵观念,一种是非抽象的属世观念。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抽象的属灵观念是,它是爱本身,也是智慧本身,爱来自智慧,智慧来自爱。但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非抽象的属世观念是,祂的爱就像火,祂的智慧就像光,两者一起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这种属世观念源于对应关系,因为火对应于爱,光对应于智慧;因此,在圣言中,“火”表示爱,“光”表示智慧。当一个人从圣言讲道时,他也祷告说,愿天上的火(这火是指神性之爱)温暖或点燃所有人的心,愿天上的光(这光是指神性智慧)照亮所有人的心智。
在神性智慧中的神性之爱是生命本身,也就是神,这爱在本质上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它是无限的,因而超越人类的理解;但它在表象上是可以想象的。主在天使眼前显为一轮太阳,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这太阳是神性之爱,热是神性之爱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之爱,被称为神性良善,光是神性智慧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智慧,被称为神性真理。然而,人对生命,也就是神,决不可持有像对火、热或光那样的观念,除非它里面同时有对爱和智慧的观念;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就像火,神性智慧就像光,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一起就是一道灿烂的阳光。因为神是一个完美的人,在脸上像人,在身体上也像人,在形式上没有任何区别,只在本质上有区别。祂的本质是,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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