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2.主应验了圣言的一切,这一点从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主成全了律法和经文,一切都成就了;如在以下经文;耶稣说:
莫想我来要毁灭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毁灭,乃是要成全。(马太福音5:17, 18)
路加福音:
耶稣进了会堂,站起来要念经,有人把先知以赛亚的书交给祂。祂就打开那书,找到一处写着,主的灵在我身上,因为祂膏了我;祂差遣我去传消息给贫穷的人,医治心里破碎的,给被掳的宣告自由,瞎眼的得看见,受伤的得自由,宣告主的悦纳之年。然后祂把书卷起来,说,今天这经应验在你们耳中了。(路加福音4:16-21)
约翰福音:
这是要应验经文,同我吃饭的人,举起脚跟来踢我。(约翰福音13:18)
又:
其中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好叫经文得应验。(约翰福音17:12)
又:
这要应验祂所说过的话,你所赐给我的人,我没有失落一个。(约翰福音18:9)
马太福音:
耶稣对彼得说,把你的剑收回原处。若是这样,经上有关事情必须如此的话怎么应验呢?但这一切的事成就了,为要应验经文。(马太福音26:52, 54, 56)
马可福音:
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经上指着祂所写的,为要应验经文。(马可福音14:21, 49)
又:
这就应验了经文,说,祂算为和不法的人同列。(马可福音15:28; 路加福音22:37)
约翰福音:
这要应验经文,他们彼此分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约翰福音19:24)
又:
这事以后,耶稣知道现在各样的事已经成了,为要应验经文。(约翰福音19:28)
又:
因此,耶稣受了那醋,就说,成了。(约翰福音19:30)
又:
这些事成了,为要应验经文,祂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另有一段经文说,他们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约翰福音19:36, 37)
主在离开前还以这些话来教导门徒,整部圣言都是指着祂写的,祂降世是为了应验它:
耶稣对他们说,愚蠢的人哪,先知所说的一切话,心信得太迟钝了。基督受这些苦,又进入祂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于是从摩西和众先知开始,所有经文论到祂自己的话,都给他们解释了。(路加福音24:25-27)
耶稣又说:
摩西的律法,先知书和诗篇上所记关于我的一切事,都必须应验。(路加福音24:41, 45)
主在世时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甚至直到最微小的细节,这一点从祂的话明显看出来: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天地都过去了,一点一画也决不能从律法上过去,直到一切都实现。(马太福音5:18)
由此清楚看出,主成全了律法的一切,不是指祂成全了十诫的一切诫命,而是指应验了圣言的一切。“律法”是指圣言的一切,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我曾说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写在诗篇(82:6)中。约翰福音:
众人回答说,我们从律法上听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写在诗篇(89:30, 37; 110:4)和但以理书(7:14)中。约翰福音:
这要应验写在他们律法上的圣言,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写在诗篇(35:19)中。路加福音:
天地过去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这段经文,和在其它许多经文中一样,“律法”都是指整部圣经。
1045.“手拿盛满了可憎之物和她淫乱污秽的金杯”表示从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中获得教义。这从“杯”、“可憎之物”和“淫乱污秽”的含义清楚可知:“杯”是指来自地狱的虚假,因为“杯”与“酒”具有相同的含义,“酒”表示来自天堂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来自地狱的虚假(参看AE 887, 960a,b, 1022节)。由于“杯”表示真理或虚假,而每个教会的教义都要么属于真理,要么属于虚假,因为教会的一切真理或虚假都包含在教义中,所以“杯”也表示教义,“金杯”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之教义。
如在耶利米书:
巴比伦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耶利米书51:7)
出于经上说那女人“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镶嵌着金子、宝石和珍珠”那样的原因,也就是说,出于外在上的表象,它被称为“金杯”;然而,它在内在上就像“盛满了可憎之物和污秽”的杯子。因为这就像主对文士和法利赛人所说关于外在和内在的话:
你们这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们又好像粉白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马太福音23:25–27)
“可憎之物”是指对良善的亵渎(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淫乱污秽”是指对真理的亵渎。因为“淫乱”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如前所述;因此,它的“污秽”表示亵渎。
至于“可憎之物”所表示的亵渎,它们是对教会圣物的扭曲,因而是将教会的良善转变为邪恶,将教会的真理转变为虚假。它们被称为“可憎之物”,因为天使憎恶它们;事实上,只要它们是源于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教会圣物,它们就会升入天堂;但只要它们被用于邪恶,从而被亵渎,它们就会携带隐藏在里面的地狱之物。因此,它们被感觉为死物,其中曾有一个活的灵魂;这就是为何天堂厌恶和憎恨它们。
这就是在圣言中,“可憎之物或可憎之事”的含义,这一点从以西结书对耶路撒冷的可憎之事的描述明显看出来:
她拿了给她作妆饰的衣服,为自己做成各种颜色的丘坛,在其上行淫;她拿了给她的金银器皿,为自己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她把给她的油、香、饼、细面和蜂蜜制成安息香气;他们将自己的儿女献为祭;她先是在埃及行淫,后来与亚述人行淫,最后与迦勒底人行淫。除此之外,还有其它在那里被称为可憎之事的几件事。(以西结书16:2–63)
所有这些事物都表示对圣言、教会和敬拜的亵渎。在要么讲述,要么提及可憎之事或可憎之物的其它经文中,也是如此(如耶利米书7:9, 10; 16:18; 32:35; 以西结书5:11; 7:19, 20; 8:6–18; 11:21; 14:6; 20:7, 8; 申命记7:25, 26; 12:31; 18:9, 10; 马太福音24:15; 马可福音13:14; 但以理书9:27; 11:31;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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