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2.主应验了圣言的全部。这从经上说“主成全了律法和经文,这一切的事成就了”明显可知。如,在这些地方,耶稣说: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马太福音5:17,18)
耶稣进了会堂,站起来要念经。有人把先知以赛亚的书交给祂,祂就打开,找到一处写着说:主的灵在我身上,因为祂用膏膏我,叫我传福音给贫穷的人,医治心碎的人,传福音使被掳的得释放,瞎眼的得看见,报告主悦纳人的禧年。于是祂把书卷起来说,今天这经应验在你们耳中了。(路加福音4:16-21)
这是要应验经上的话,同我吃饭的人,举起脚跟来踢我。(约翰福音13:18)
其中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好叫经上的话得应验。(约翰福音17:12)
这要应验祂所说的圣言,你所赐给我的人,我没有失落一个。(约翰福音18:9)
耶稣对彼得说,收刀入鞘吧!若是这样,经上所说事情必须如此的话怎么应验呢?但这一切的事成就了,为要应验经上的话。(马太福音26:52,54,56)
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经上指着祂所写的,为要应验经上的话。(马可福音14:21,49)
这就应了经上的话说,祂被列在罪犯之中。(马可福音15:28;路加福音22:37)
这要应验经上的话说,他们彼此分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约翰福音19:24)
这事以后,耶稣知道各样的事已经成了,为要使经上的话应验。(约翰福音19:28)
当耶稣受了那醋,就说,成了。(约翰福音19:30)
这些事成了,为要应验经上的话说,他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经上又有一句说,他们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约翰福音19:36,37)
整本圣言都是指着主写的,祂降世是要应验它。对此,主在离开之前,还以这些话教导祂的门徒:
耶稣对他们说,无知的人哪,先知所说的一切话,你们的心信得太迟钝了。基督受这些苦,又进入祂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于是从摩西和众先知起,凡经上所指着自己的话,都给他们讲解明白了。(路加福音24:25,26,27)
耶稣又说:
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凡指着我的话,都必须应验。(路加福音24:44,45)
祂在世时应验了圣言的一切事,甚至直至最细微的细节。这从祂的话明显可知: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天地都废去了,一点或一钩也决不能从律法书上废去;直到一切都实现。(马太福音5:18)
由此可见,主应验律法的一切事并不是指祂应验十诫的一切诫命,而是应验圣言的一切事。“律法”就表示圣言的一切事,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我曾说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诗篇82:6)
众人回答说,我们从律法上听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诗篇89:34-37;110:4;但以理书7:14)
为应验写在他们律法上的圣言,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诗篇35:19)
天地废去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 :17)
在这句经文中,“律法”和别处频繁提到的一样,表示整部圣经。
832.启19:18.“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表通过圣言、因而教义的各种意义、等级和种类上的真理吸收来自主的良善。
刚才(831节)论述了通过圣言与主的结合;此处则论述通过圣言的真理吸收来自主的良善。“吃”表示吸收(89节);他们所要吃的“肉”表示圣言、因而教会的良善;“君王、千夫长、壮士、马、骑马者、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表示各种意义、等级和种类上的真理。“君王”表示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教会真理之人,抽象来说,表示来自圣言的教会的真理(20,483节)。“千夫长”表示那些处于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或知识之人,抽象来说,表示这些认知或知识(337节)。“壮士”表示那些因取自圣言的教义而有学问的人,抽象来说,表示由此而来的学问(337节)。“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骑马者”表示那些因对圣言的理解而处于智慧的人,抽象来说,表示由此而来的智慧(298, 820节)。“自主的、为奴的”表示那些凭自己知道的人和那些通过其他人知道的人(337, 604节)。“小的大的”表示那些处于大大小不同等级中的人(527, 810节)。由此明显可知,“他们可以吃这些人的肉”表示通过圣言、因而教义的各种意义、等级和种类上的真理吸收来自主的良善。
要知道,若非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没有人能从主拥有任何属灵的良善;因为圣言的真理处于天堂之光,其良善处于这光之热,除非理解或认知通过圣言处于天堂之光,否则意愿无法进入天堂之热。爱与仁若不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就无法得以形成;人若不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就无法得以改造。人里面的教会本身通过它们得以形成;但不只是通过那些理解或认知上的真理,还通过照之的生活得以形成;真理就这样进入意愿,变成良善。真理的外在形式也以这种方式变成良善的外在形式;因为凡属于意愿、因而属于爱的,都被称为良善;凡属于意愿或爱的也属于人的生命。由此可见,“吃”那些所提及之人的“肉”在此表示通过各种意义、等级和种类上的真理吸收良善。谁看不出此处“肉”不是指肉?谁会如此疯狂,以至于相信主呼召并召集所有人去赴大筵席,给他们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骑马者、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之肉?谁看不出这些话定有灵义,若无灵义,没有人知道它们表示什么?谁会坚持否认圣言的核心是属灵的?若照着字义,而非灵义来理解这些话,圣言岂不比物质还物质?
下列以西结书中的话与此类似:
主耶和华如此说,你要对各种羽族的鸟和田野的各走兽说,你们聚集来吧!要从四围聚集来赴我在以色列山上的大祭筵,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必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你们吃我为你们所献的祭,必吃饱了脂油,喝醉了血;你们必在我席上饱吃马匹和战车,并勇士和一切的战士;我必显我的荣耀在列族中。(以西结书39:17-21)
此处“肉”同样表示通过圣言来自主的教会的良善,“血”表示教会的真理。谁看不出,血不会给人喝,甚至喝到醉,他们也不会在主耶和华的席上饱吃马匹和战车,并勇士和一切的战士?所以,既然“肉”表示教会的良善,“血”表示教会的真理,那么显而易见,在圣餐中,主的“肉和血”表示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约翰福音(6:51-58)所提及的“饼和酒”所表相同。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肉”表示良善,如以下经文:
我要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以西结书11:19;36:26)
在干旱之地,我的肉体渴想你。(诗篇63:1)
我的心肠、我的肉体向永生神欢呼。(诗篇84:2)
我的肉身也要安然居住。(诗篇16:9)
你见赤身的给他遮体,不可躲藏避开自己的骨肉。(以赛亚书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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