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62

262.主应验了圣言

262.主应验了圣言的全部。这从经上说“主成全了律法和经文,这一切的事成就了”明显可知。如,在这些地方,耶稣说: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马太福音5:17,18)
耶稣进了会堂,站起来要念经。有人把先知以赛亚的书交给祂,祂就打开,找到一处写着说:主的灵在我身上,因为祂用膏膏我,叫我传福音给贫穷的人,医治心碎的人,传福音使被掳的得释放,瞎眼的得看见,报告主悦纳人的禧年。于是祂把书卷起来说,今天这经应验在你们耳中了。(路加福音4:16-21)
这是要应验经上的话,同我吃饭的人,举起脚跟来踢我。(约翰福音13:18)
其中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好叫经上的话得应验。(约翰福音17:12)
这要应验祂所说的圣言,你所赐给我的人,我没有失落一个。(约翰福音18:9)
耶稣对彼得说,收刀入鞘吧!若是这样,经上所说事情必须如此的话怎么应验呢?但这一切的事成就了,为要应验经上的话。(马太福音26:52,54,56)
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经上指着祂所写的,为要应验经上的话。(马可福音14:21,49)
这就应了经上的话说,祂被列在罪犯之中。(马可福音15:28;路加福音22:37)
这要应验经上的话说,他们彼此分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约翰福音19:24)
这事以后,耶稣知道各样的事已经成了,为要使经上的话应验。(约翰福音19:28)
当耶稣受了那醋,就说,成了。(约翰福音19:30)
这些事成了,为要应验经上的话说,他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经上又有一句说,他们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约翰福音19:36,37)
整本圣言都是指着主写的,祂降世是要应验它。对此,主在离开之前,还以这些话教导祂的门徒:
耶稣对他们说,无知的人哪,先知所说的一切话,你们的心信得太迟钝了。基督受这些苦,又进入祂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于是从摩西和众先知起,凡经上所指着自己的话,都给他们讲解明白了。(路加福音24:25,26,27)
耶稣又说:
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凡指着我的话,都必须应验。(路加福音24:44,45)
祂在世时应验了圣言的一切事,甚至直至最细微的细节。这从祂的话明显可知: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天地都废去了,一点或一钩也决不能从律法书上废去;直到一切都实现。(马太福音5:18)
由此可见,主应验律法的一切事并不是指祂应验十诫的一切诫命,而是应验圣言的一切事。“律法”就表示圣言的一切事,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我曾说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诗篇82:6)
众人回答说,我们从律法上听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诗篇89:34-37;110:4;但以理书7:14)
为应验写在他们律法上的圣言,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诗篇35:19)
天地废去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 :17)
在这句经文中,“律法”和别处频繁提到的一样,表示整部圣经。

揭秘启示录 #81

81.“曾为我的名劳

81.“曾为我的名劳苦,并不乏倦”表他们钻研并努力获取属于宗教信仰及其教义的事物。在圣言中,耶和华或主的“名”不是指祂的名字,而是藉以敬拜祂的一切事物。又因祂照着教会的教义而被敬拜,故祂的“名”是指教义的一切事物,从普遍意义上说,是指宗教信仰的一切事物。这些事物就是耶和华的“名”所表示的,因为在天堂,除了涉及人品质的名字外,不会赋予其它名字,而神的品质就是祂藉以被敬拜的一切事物。人若不知道圣言中的“名”具有这样的含义,就只能理解为名字;而唯独名字其实没有丝毫敬拜和宗教信仰可言。
因此,人若牢记凡出现在圣言中的“耶和华的名”的这种含义,自己就能理解它在以下经文中的意思:
在那日,你们要说,当告明耶和华,呼求祂的名。?(以赛亚书12:4)
耶和华啊,我们等候你:我们灵魂的渴慕就是你的名,我们只提你的名。(以赛亚书26:8, 13)
他从日出之地呼求我的名。(以赛亚书41:25)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我的名在列族中必为大;在各处都有人向我的名烧香,因为我的名在列族中必为大。你们却亵渎我的名,说,耶和华的桌子是污秽的;你们对我的名嗤之以鼻,你们把抢夺的、瘸腿的、有病的、拿来。(玛拉基书1:11-13)
万民各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凡称为我名下的人,就是我为自己的荣耀创造的,是我所作成的。?(以赛亚书43:7)
不可妄称你神的名;因为妄称祂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申命记5:11)
他们要在耶和华立祂名的地方敬拜祂。(申命记12:5, 11, 13-14, 18; 16:2, 6, 11, 15-16等)
谁看不出,这些经文中的“名”并非单单指名字?
人同样能自己理解新新约中主的“名”是什么意思,如以下经文:
耶稣说,你们要为我的名被所有人恨恶。(马太福音10:22; 24:9-10)
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哪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20)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弟兄、姐妹的,必要得着百倍和永生。(马太福音19:29)
凡接待祂的,凡信祂名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翰福音1:12)
有许多人信了祂的名。(约翰福音2:23)
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7-18)他们信了,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马太福音21:9; 23:39;路加福音13:35; 19:38)
主的人身也是父的名,这一点可见于以下经文:
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约翰福音12:28)
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马太福音6:9;以及出埃及记23:20-21;耶利米书23:6;弥迦书5:4)
其他人的“名”也指敬拜的品质,这一点可见于以下经文:
羊的牧人按着名叫自己的羊。(约翰福音10:3)
在撒狄你还有几个名字。(启示录3:4)
我要将我神的名和我神城的名,就是新耶路撒冷,并我的新名,都写在他上面。(启示录3:12等)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曾为我的名劳苦,并不乏倦”表他们钻研并努力为自己获取,以及教导属于宗教信仰及其教义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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