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1节 主在世时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由此成为最外层或终端中的圣言或神性真理
261.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是指,主在世时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由此成为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或圣言:
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4)
“成了肉身”是指变成最外层或终端中的圣言;当主变了形像(马太福音17:2等; 马可福音9:2等; 路加福音9:28等)时,祂向门徒展示了祂作为最外层或终端中的圣言是什么样,或是何品质;在那里,经上说,摩西和以利亚在荣耀中显现,“摩西”是指通过摩西所写的圣言,以及总体上的历史圣言,“以利亚”是指预言圣言。主,作为最外层或终端中的圣言,也在约翰面前被代表(启示录1:13-16);在那里,描述主的一切细节都表示神性真理或圣言的最外层或终端。在道成肉身之前,主的确是圣言或神性真理,不过是在最初层或最内层中的圣言,因为经上说: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约翰福音1:1, 2)
但当圣言成了肉身时,主也成了在最末层或终端中的圣言。这就是为何主被称为“首先的和末后的”(启示录1:8, 11, 17; 49:8; 21:6; 22:13; 以赛亚书44:6)。
X.思维不归算给任何人,只有意愿归算给人
658.每个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心智有两种官能或两个部分,即意愿和理解力;但很少有人知道如何正确区分它们,分别检查它们的属性,再把它们联结起来。那些不能做到这一点的人只能为自己形成关于心智的最模糊的观念;因此,除非首先分别描述意愿和理解力的属性,否则就无法理解“思维不归算给任何人,只有意愿归算给人”这句话。简言之,两者的属性如下:
(1)爱本身,以及与爱有关的东西,都居住在意愿中,而知识、聪明和智慧都居住在理解力中;意愿以它的爱激励这些,或将爱注入其中,获得它们的支持和同意;结果就是,爱和由此产生的聪明如何,人就如何,或说人的性质取决于他的爱和由此产生的聪明的性质。
(2)由此可推知,一切良善和一切邪恶都属于意愿;因为凡从爱发出的,都被称为良善,即便它是邪恶,因为这是快乐的结果,快乐构成爱的生命,意愿通过它的快乐进入理解力,并产生同意。
(3)因此,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或本质,而理解力是由此而来的出现或显现。正如本质什么都不是,除非它在某种形式中,同样,意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在理解力中。因此,意愿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从而显露出来。
(4)意愿中的爱是目的,它在理解力中寻求并找到原因,通过原因行进到结果。由于目的就是目标,这是人所意图的,所以目标也属于意愿,并通过意图进入理解力,促使它考虑和发展方法,并确定倾向于结果的东西,或说确定旨在产生结果的方法。
(5)人的整个自我都在意愿中,从第一次出生起就是邪恶的,但通过第二次出生变成良善。第一次出生来自父母,而第二次出生来自主。
从这几点考虑可以看出,意愿的属性和理解力的属性是不同的;它们通过创造就像存在和出现一样结合在一起;因此,人主要凭意愿,其次凭理解力而为人。这就是为何思维不归算给人,而意愿归算给人,因此良善和邪恶归算给人,因为如前所述,这些居住在意愿中,从那里而居住在理解力的思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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